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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清远法院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高度重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全面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成年子女应尽赡养父母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若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失去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给予赡养费。

近日,佛冈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年过六旬的何某近年来多次患病住院,因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工作,每月仅靠政府发放的补助金和其弟弟给予资助生活。何某育有一成年儿子,长期无共同居住、照顾,也无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等。何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并照顾其生活起居。

佛冈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体弱多病,无经济收入,每月仅靠180元补助金和其弟弟日常资助。何某多次住院治疗,其儿子却未支付医疗费,也未照顾何某。何某系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人员,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照顾起居的权利。遂依法判决何某的儿子一次性支付诉前27个月的赡养费27000元,并从2023年1月起每月给予何某1000元赡养费。

赡养义务不仅是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顾、精神上的慰藉。法官提醒,一方面,子女应当关心、照顾父母,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另一方面,子女也要重视父母精神需求的实现,定时看望、慰问父母。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拿到了!

“在退休前,能拿到这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我真是太高兴了,谢谢法官!”刘某满心感谢地说道。

近日,连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57岁老人的工伤赔偿纠纷案件。

原来,刘某作为公司劳务派遣任连山某工地监工。2021年10月10日,公司停电期间,刘某出于工作责任心去巡查工地,却不慎被异物绊倒掉进电梯井。经医院诊断为:骨盆骨折,左侧第7-8后肋骨折,左侧横突多发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

经过半个月的入院治疗,刘某治愈出院,后通过连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工伤认定书》。随后,刘某向公司申请赔偿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但公司认为出事当天已通知刘某因停电放假,不属于工伤范畴。双方对此一直未能达成共识,遂诉至法院。

充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从法律和道义等不同角度展开劝解,并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耐心、详细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经过法官多次疏导沟通,最终,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刘某25万元。刘某不仅避免了今后的诉累,更通过一次性支付的形式解除了后顾之忧。

“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清新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上门办案”的方式,为年老当事人提供上门送达和调解服务,将诉讼服务送至家门口,用温情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刘某与温某在2007年存在饲料买卖,后经双方对账,温某向刘某出具欠条予以确认欠款。温某断断续续还款至2013年后便停止还款。刘某多次沟通催收无果后,起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书记员了解到温某已年届70岁,不识字,出行不便,且儿女均在外务工。为保障当事人权益,书记员上门把起诉状副本等文书材料送达给温某,并释明其权利义务。

随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初步调解协议。考虑到温某不懂得线上调解操作,前往法院参加线下调解亦不便利,遂将调解“搬至”双方所在村镇,提供上门服务。最终,双方现场对调解笔录签字确认后,握手言和。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老年人再婚组建家庭,亦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黎某铭与龙某友经朋友介绍,于2017年10月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20年7月10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双方夫妻感情较好,因黎某铭年近八旬,便由龙某友照顾其生活起居。2021年9月,黎某铭突然患病中风,经医院治疗出院后,黎某铭儿子便将其接走。

黎某铭住院期间和住院后一段时间,龙某友一直进行陪护,亦希望一直由自己照顾黎某铭,承担作为妻子应尽的义务,但遭到黎某铭儿子的拒绝。

黎某铭随儿子生活后,没有给龙某友生活费,造成其生活困难。龙某友认为夫妻间有扶养的义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连州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黎某铭现年82周岁,龙某友现年70周岁,均年事已高,缺乏劳动能力。纵观双方的收入、住所等实际情况,龙某友没有固定经济收入,属于相对需要扶助的一方,而黎某铭虽然患有疾病需要治疗,但其系退休干部,有稳定退休金等收入,大部分医疗费都能报销,具有相应扶养能力。即使龙某友与黎某铭系再婚,龙某友有三个成年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也不能成为黎某铭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抗辩理由。故在黎某铭与龙某友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黎某铭应当承担夫妻间相互扶养义务,为龙某友提供关怀与帮助。结合双方夫妻具体情况,综合认定黎某铭应每月给付扶养费龙某友800元。

综合整理:罗雯婕

编辑:阳楠

校对:赵彩红

审核:黄保长 肖珍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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