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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光伏装机猛增,伴随而来的是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光伏用地问题也成为行业内重点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光伏用地政策不断收紧,为规范光伏产业发展,国家及地方陆陆续续的出台政策,光伏资讯梳理了国家政策近期地方6个省份(山西、陕西、贵州、广西、江苏、内蒙古)最新下发的光伏用地政策信息,供光伏行业同仁参考。

首先,建设光伏项目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用地构成。光伏项目用地规则具体见下:

其次,针对不同土地类型,建设光伏用地的标准也有所不同。根据自然资源部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及相关规定,土地类别可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地类划分可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13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的利用状况。

①国家级

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涉及了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实施分类管理。

涉及农业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涉及林地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可使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

涉及草地:除基本草原外草原的,地方林草主管部门应科学评估本地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合理确定项目的适建区域、建设模式与建设要求。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

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进出平衡。其他道路按建设用地管理。

近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使用草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最新光伏用草规则,对比上述文件光伏方阵用地涉及草原部分更加细化,对适建区域、建设模式与建设要求给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详见:《》

②地方级

近期地方层面,山西、陕西、贵州、广西、江苏、内蒙古分别下发了光伏用地规范通知。具体如下:

光伏资讯对近期这6个省份的用地政策要点进行了对比。

其相同点:

1)对于光伏方阵用地:根据用地性质实行分类管理。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I级保护林地。

2)涉及林地的:6个省份均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可使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光伏支架最低点应高于灌木高度1米以上,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应合理设置净间距。此外,陕西省还明确了光伏支架最低点应高于地面2.5米以上。

3)涉及草地的:山西、贵州、内蒙古均鼓励光伏方阵用地采用“草光互补”模式。

4)涉及耕地的:除广西、江苏外按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其他道路按建设用地管理。

不同点:

1.陕西

在陕西下发光伏发电产业用地服务保障的通知中,对涉及园林用地方面有明确的要求。光伏板铺设覆盖率应满足农作物生长光照需求与空间需求,或采用补光方式满足。光伏支架最低点应高于地面2.5米以上,桩基东西间距不小于4.5米,桩基南北间距不小于8米,保障大中型农机可以进场作业。

涉及草地的:光伏支架最低点应高于地面2米以上,桩基间距应大于4米,光伏板阵列净间距应大于6.5 米

2.贵州

涉及草地及占用一般耕地的,光伏支架最低点应高于地面1.8米,合理设计光伏板净间距。

3.广西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还明确指出了各类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地面2.5米,每行光伏组件南北方向净间距应大于1米。

涉及使用坑塘水面的,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水面3米。

4.江苏

江苏在5月1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9月25日正式下发了光伏的用地通知,文件提到对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光伏项目,用地计划由省级直接核销,予以“应保尽保”

另外占用耕地以外农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确保农业产量不低于同地区平均水平的80%

还有一点不同的是,对于已经通过用地预审但未立项的,要求按照新规定执行

5.内蒙古

内蒙古拥有大片沙漠、戈壁和荒滩,适合建造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风电场,正好可以用空间换能量,新能源资源禀赋。在《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中也提到了鼓励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另外还鼓励利用油田、气田以及采煤沉陷区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光伏基地。

此外与江苏省一样,对于已经通过用地预审或地方明确用地意见、但项目未立项的,按最新规定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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