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狗咬人,万狗遭殃。
有人为流浪狗落泪发声,劝大家要善良。
有人痛骂,说这是“人不如狗”?
怎么会呢?
这世上只有“人不如人”,穷人的生存需要和安全需求,不如富人的情感需求和道德优越感,如此而已,哪来的“人不如狗”呢?
02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生物,都懂得远近亲疏,爱自己的同类,胜过爱异类。
你爱自己儿子,肯定胜过爱自己的侄子,看足球比赛,肯定给本省球队加油助威,就算是狗,也知道和自己主子亲近,对着外人吼叫。
作为同类,人肯定更爱人,怎么会“人不如狗”呢?
你可别说,狗狗是我亲儿子、亲闺女,我爱我儿子,当然胜过爱旁人,这样的话。
什么叫亲儿子?
只要有机会,中国的老百姓哪怕砸锅卖铁,也要供儿女读书,将来飞黄腾达,最好能光宗耀祖,岳母给她儿子刺字“精忠报国”,这是中国父母对于儿女的最高理想——注意是“最高”理想,不是唯一的,此处不要杠。
可是狗主人呢?
你让他拿钱出来, 送狗儿子、狗女儿出去培训,将来做导盲犬、搜救犬,出去帮助他人,给爹妈争光吗?
100个人里头,99.9个是不愿意的。
所以说,什么亲儿子,就是一个圈养在身边,满足个人情感需求的宠物罢了,没那么冠冕堂皇。
03
因为是宠物,是“伴侣动 物”,就被认为是“有灵性”,是“人类的好朋友”。
从有利用价值上来说,谁还不是“人类的好朋友”呢?
宠物给人提供“情感需求”,牛羊鱼提供肉食,老虎黑熊蛇之类提供药材,小白鼠大猩猩之类提供实验耗材。
凡是提供不了情感需求的,那就不是“伴侣”、就没有“灵性”,那么就可以杀、可以吃、可以拿来做实验,肯定没人替它们流泪发声。
说到底,这还是人类从自身感受出发,按照利用价值,对动物进行分类,没那么高尚,也谈不上可耻,就像青春期的少年做春梦,这种事情纯属正常。
04
对了,你说“情感需求”?
没错。
好多人说的爱护小动物,其实是爱护“宠物”;
好多人说的爱护宠物,其实爱护的是他自己,是他自己的“情感需求”。
当人在宠物狗身上,倾注了自己的情感需求,那么狗就成了我个人情感的一部分,你冒犯了狗,就是等于冒犯了我这个人。
这个时候,假如“你”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还远低于我,那么好了,因为“人不如人”,现在你不如我,所以我就要让你“人不如狗”!
有那么一部分“偏执的”爱狗人士——主要包括哪些群体呢——他们至少有钱、或者有闲、或者既有钱又有闲,绝对绝对,算不上社会底层。
而他们打着“爱狗”的名义,去攻击辱骂的对象,却大多数都是社会底层,或者弱势群体。
05
他们只会去围攻底层人士开的狗肉馆,去咒骂那些底层的小保安,甚至有些人在网上留言,恶毒至极,要让抓捕流浪狗的保安去死,要发动全网人肉搜索,让保安永远也找不到工作。
说句扎心的话,人家狗肉馆的执照是工商局发的,健康证是疾控中心或者卫生局发的,要论杀狗吃狗,店老板最多也只是“从犯”,这些爱狗人士,为啥只敢围攻从犯,要让店老板倒闭、骂食客去死,为啥不敢逼工商局长辞职,让卫生局长去死呢?
还不是因为,后者不是社会底层,他们欺负不起吗。
这次流浪狗事件也是如此,一个小保安,也是奉命行事,用网兜和笼子的抓捕运送行为,也谈不上“虐杀”。
但有人就叫嚣,要让保安被辞退,让他找不到工作——就没想过,有没有可能,他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甚至是唯一的经济来源,一夜之间丢了工作,这很美妙吗?
就因为你的“情感需求”受到伤害——也许并非直接伤害,只是小视频里,断章取义看了那么一眼——就要断送一个底层人士的生活来源。
可见,一部分人的情感需求,真的能威胁到,另一部分人的“生存需要”。
06
也有发出恶毒诅咒的,说“不是所有流浪狗都是坏狗,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好人”。
从逻辑上讲,非常莫名其妙——你说这两句话,有什么关联吗?
对人来说,无缘无故咬人的狗,肯定就是坏狗;
那对你来说,凭什么道德判断,别人“不是好人”呢?
翻译一下,潜台词就是——
凡是不爱狗的人,就不是好人;
凡是抓捕流浪狗的人,就不是好人;
凡是被狗咬了不保持沉默,反而出来大肆宣传,导致流浪狗受牵连、被抓捕的人,统统不是好人……
哦对了,必须必须,还要加一个限制条件,还必须是社会底层或者弱势群体,只有他们才担得起这个称号,稍微突破一点,诅咒者就不敢吱声了。
比如说,这个抓捕政策,是谁决策的呢?
当地城市的市长、畜牧局长,还是卫生局长?
虽然是“主犯”,但他们可享受不到,小保安被网暴的“待遇”。
07
说个旧社会的真实事件。
在山东省荣成县,曾有一块臭名远扬的“狗碑”,全名“遭祸冤狗碑记”,民国23年(公元1934年)立。
当地有个恶霸地主张凤楷,养了一条恶狗,因为狗仗人势,常常拦路咬人。
这一天,贫农陈竹青在割草的时候,不幸跟恶狗“狭路相逢”。
狗扑人、人挡狗,因为割草时手里有镰刀,狗子受了刀伤,后来就死在了林子里。
第二天,几个路过的农民以为是死了的野狗,就收拾一下给吃掉了。
事后,地主老爷当然不能善罢甘休,要让陈竹青“以命抵命”。
这不单是为了狗,而是映射在狗身上的,我张老爷在村子里的霸权。
小陈被逼无奈,逃外乡去了。
但家里还有父亲老陈呢,地主就强抢老陈的寿材,给狗做了一副棺材,把老陈家唯一的棉被铺在棺材里,让老陈全家给狗披麻戴孝,守了三天灵,然后大张旗鼓烧香焚纸,给狗出大殡。
吃过狗肉的那几个村民,被逼凑钱,给狗置办了墓地和墓碑,这就是狗碑的来历。
老陈当天身穿孝服,端着狗的牌位,作为“孝子贤孙”去给狗送殡,又累又气之下,不久就病倒了,很快吐血而死。
08
时至今日,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当然是不会再发生了,但是拿狗来寄托自己的情感需求,比如说,炫富、炫特权、炫道德优越感,还大有人在。
今天的中国,炫富炫特权已经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了,像北极鲶鱼、周公子等等,结局大家也能看到,但用宠物狗来炫,却是成本极低、危险极小——
这么贵的狗狗,看我的,你们养得起吗?
不是明令禁养大型犬吗?看我的,谁能把我怎么样?
谁说出门遛狗要拴绳、戴嘴套?看我的,这不也好好的吗?
站那儿别动,狗和你们玩呢,一点儿都不懂,你越躲、它越追;你敢动我家毛孩子试试,我让你下户口本!
站在没钱没闲,更没权没狗的底层人士面前,这是很能刷出高级感的。
09
用狗来刷“爱心人设”、刷“道德优越感”,那更是某些人的刚需。
你想为什么,是一些演员、网红之类,着急忙慌出来,为流浪狗流泪发声呢?
他们在演艺圈里,目前还不算太红,算不上有钱人,容貌也不出众,作为二三线小明星,当然也不好刷特权,反而是,利用猫猫狗狗,多刷一点“道德优越感”,还真是破圈而出,找存在感的好手段。
至于那些真正的大牌明星,反而不发声,或者出言很中肯,没有那么偏执。
当然了,这只是我想出来的一种解释,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10
其实说白了,炫富、炫高级感,也是人之常情,人人都有虚荣心吗。
这还不是激化人狗矛盾的最主要原因。
很多无良狗主之所以招人反感,是他们拿个人的情感需求,侵犯了他人的安全感,而自己还满不在乎。
这些人的脑回路,横竖就是一句话——我家狗狗不咬人。
我擦,不咬人就是好狗了?
那开车的司机不撞人,那就是好司机了吗?
这个逻辑其实很混账——
咬不咬人,那是你和你家狗的事;
人家害怕不害怕,这才是关系到别人情绪感受的事。
你光说不咬人,但不牵绳不 戴嘴套,怎么才能让旁人有安全感,对你和狗,有一个良好的情绪感受呢?
11
人对狗有恐惧感,是千万年进化过程中,形成的自然反应。
在被人类驯化前,这世界上是没有狗的,只有野狼。
那些看见野兽不害怕,还上前抱抱摸摸的原始人,早就被吃光了,他们的基因不可能流传下来;
存活下来的,只有那些心存恐惧远远躲开的人,这才是刻在DNA里的真实反应。
有“专家”总是说,见了狗扑人,千万别跑,会激发狗的追逐狩猎本能,要原地静默,要听之任之,它就停下来了。
这当然是对的。
但这不代表,我看见狗扑过来,着急躲避,那就是错的——这也是人类进化的求生本能,本能对本能,你说谁是错的?
不牵绳、不戴嘴套、我家狗狗不咬人……就是在用你的情感需求,去侵犯他人的安全感,这就是冲突的种子。
12
再重复一遍——
在有人类社会之前,大自然里是没有狗的,狗就是人类驯化的产物,就应该被人类所豢养,所谓的“流浪狗”,那才是反常和例外,本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上。
特别是人口密集的城市里。
当然可以说,地球是大家的,城市是大家的,不应当被人类独有。
但蛇有蛇道、鼠有鼠路,各自还要有所界限,我早就想进女澡堂去看看了,因为城市是大家的,不应该被女人独占,我就能闯进去,大饱眼福吗?
所以城市是大家的,也不代表流浪狗应该满大街乱窜。
有关部门整治流浪狗,跟有没有爱心无关,和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关联也不大,根本上来说,是为广大不养狗的市民,维护和提升安全感,是在满足人的“情感需求”。
13
情感需求有错吗?
当然没有。
对于那些文明养犬,出门牵绳戴嘴套,还自备全套“铲屎装备”的狗主人,我们表示充分的尊重,也必须保障这个群体的“情感需求”。
对于搜救犬、缉毒犬等等特种犬只,我们表示感谢,谁要是在这些犬工作的时候,抓捕伤害它们,那他简直就不是人。
而那些“偏执”的狗主、始乱终弃的狗主,他们才是文明养犬人和不养犬的市民,最大的危害和共同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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