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不活了,2个小偷去偷人家姑娘的钱,钱包里本来有10000多元现金,结果2小偷是学过法律的,认为多偷会坐牢,而少偷的话,即使最后结局太糟糕,也最多蹲几天就出来了,所以他们只拿了2000元。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最后他们还是被以盗窃罪进去了。原因何在呢?毕竟哥儿2个是在网上学过法律的,盗窃金额不足3000的话,是构不成盗窃罪的呀?

原来啊,他们学的知识没错,但不全。有的地方盗窃金额不足3000元不构成盗窃罪,但有的地方盗窃2000元就已经构成盗窃罪了,恰好,2小偷所在地就是这种情况。

另外想补充一下,即使在其他地方,这2个小偷也有可能进去,满足条件是,多次盗窃的,就可能构成盗窃罪。比如说,你一次偷200,一段时间内连续作案了2次及其以上,那么即使数额不足3000元,也是构成盗窃罪的。

对此,朋友们如何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