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本周一),外交部官网发布了一则新闻,提示《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我国正式生效实施。至此,涉外文书必须经过公证、认证才能在国内使用的要求,将成为历史。

此举将大大便捷相关文书活动、诉讼活动,本文北京律师秦嘉泽团队将带来简单解析。

一、《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基本情况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

《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海牙条约主要解决的就是各国之间文书流转的问题,在海牙公约的大框架下,各个主权国家可以选择加入其中的哪几项具体条约,这次生效的《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就是其中之一。

二、《公约》的作用——简化流程

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在没有加入《公约》前,一对夫妻在中国办理结婚证,但是出国生活了一段时间性格不合,于是在国外诉讼离婚,拿到了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但是一方想要回国定居再婚时,发现自己在中国民政局还是已婚状态,基于离婚冷静期的要求,希望对方回国配合再办理一次离婚手续,可能不现实。

那么为了能成功再婚,这一方必须经过如下程序:先将外国离婚判决在当地驻外使领馆进行公证认证手续,拿到公证认证文书后到国内公证处进行翻译,再拿着这些文书的原件到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中国法院作出裁定书,裁定承认外国离婚判决,认为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再拿着中国法院的裁定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公约》生效后,外国公文书(比如上述的判决)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相关的公证手续未来应该也会出文件加以废除。

也就是说,同样是上述的状况,现在当事人只需要在拿到外国离婚判决时要求外国外交部门附上证明书,在国内进行翻译公证,就可以前往法院,可以简化其中两项流程(驻外使领馆的公证认证)。

同样,中国的文书也只需要外交部门附上证明书即可到外国使用。中国外交部是《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主管机关,并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及部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

三、缔约国——加拿大、印度目前不在此列

日本、韩国、新加坡、芬兰、法国、德国、西班牙、瑞典、瑞士、乌克兰、英国、俄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主要中国移民国家都是《公约》缔约国,可以适用上述内容。

但是2024年1月11日,《公约》才对加拿大生效,所以中加之间将于当日开始适用《公约》,同时中国与印度之间不适用《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