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某洗浴中心在未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真实经营状况、未办理退卡退费服务的情况下,擅自关闭洗浴中心,导致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在该洗浴中心办理预付卡的消费者诉至中山区法院,请求返还卡中尚未消费余额。
老人持三张洗浴充值卡索赔
袁奶奶曾在洗浴中心购买三张洗浴充值卡,卡内未消费余额共 6000 余元,现因洗浴中心擅自关闭停业且未提供退卡退费服务,而遭受经济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洗浴中心辩称,三张预付卡分别存在一年有效期已过、办卡时赠送金额及浴资优惠的情况,因此主张扣除相应金额,拒绝退还原告主张的全部卡内余额。
法院审理认为,袁奶奶在被告洗浴中心处办理会员卡并充值,与洗浴中心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由于洗浴中心停止营业,无法继续履行,已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因此对袁奶奶要求返还卡内余额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退还数额的认定,法院审理认为,其一,就有效期而言,洗浴中心未提交已明确告知会员卡有效期的证据,其辩称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二,就会员卡满赠金额而言,会员卡额度由实际充值金额与赠送的虚拟金额组成,已消费金额应视为从虚拟额度中优先抵扣,由于虚拟额度已消费完毕,因此不再予以扣除;其三,就浴资优惠而言,已消费的部分双方已经履行完毕,洗浴中心作为违约方无权要求将袁奶奶已享受的优惠部分进行扣除。最终法院判决洗浴中心向袁奶奶退还预付卡卡内实际余额。
可向市场监管机关或法院维权
预付卡这一消费模式广泛存在于现代生活中的多种消费服务领域,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其第二条及附件一的规定,洗浴服务作为居民服务业的一类,其办理的预付卡就属于该《管理办法》项下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 3 年。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
对于洗浴中心等服务场所发售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者有权申请退卡并退还余额。此外,因预付卡实际上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成立的服务合同关系,所以当遇到经营者解散倒闭,消费者无法获得合同约定的服务的情形时,消费者除了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外,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个醒
预付卡这种消费模式天然地存在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的问题,各位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在购买预付卡的时候,应当更为慎重,全面了解合同相关条款,重点关注有关预付卡的金额、使用期限以及退卡条件等条款。老年群体或许收集、接受信息的途径渠道比较有限,法院呼吁每一位老人的家人亲属,及时与老人沟通,在日常生活中向他们普及关于预付卡消费可能存在的问题,使其具备谨慎选择商家预付卡服务的意识,理性消费、适度消费。
林桐 亢艺菡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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