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号,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质,促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我市将开展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建筑)试点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建筑)试点工作的通知》,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适用于新建住宅项目,以户属空中花园住宅形式为主。

其中,试点内容包括:(一)试点项目设置在建筑主体结构之外,外挑两个自然层高且不小于5.6米、无围护墙、无柱、覆土深度不低于0.5米且植树的户属空中花园,在符合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户属空中花园外挑尺寸不大于6米,单个户属空中花园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该户型套内建筑面积的40%,户属空中花园中的绿化面积不小于其水平投影60%,户属空中花园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

(二)试点项目建筑密度按首层建筑物基底面积标准进行计算。

(三)试点项目绿地率不得低于规划条件要求。试点项目地面绿地率不得低于30%,户属空中花园中的绿地面积按20%折算计入试点项目绿地率指标。

(四)试点项目用地内部建筑间距按建筑主体外墙计算,试点项目用地内建筑对外退距按户属空中花园外挑边缘进行计算,同时应满足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五)日照分析时应将户属空中花园一并建模,考虑其对自身及对周边建筑的日照影响。

(六)住宅建筑每套只能设计一个户属空中花园,除户属空中花园外只允许设置一处必要的生活阳台,投影面积控制在套内建筑面积的5%以内,不得再设置普通阳台。

(七)住宅建筑主体外墙尺寸应严格按照我市技术规定的面宽要求落实,因设置户属空中花园而导致建筑面宽超出技术规定要求的,可不受面宽限制。

(八)户属空中花园楼板应在结构层面落实覆土区域的结构功能以及独立的浇灌系统并做好排水处理等相关必要设施。应选取适宜我市生长的植物,以常绿小乔木为主,常青乔木比例不低于50%;不应配置有毒、有刺、有飞絮等易造成人员伤害的植物。

根据资料显示,我国第一代住房满足了基本的生理需求,对于空间的合理划分与布局并未涉及;第二代住房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生理和安全的需求,但空间设计不符合人机工程学的相关标准;第三代住房基本满足了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空间设计规划趋于合理化,但千篇一律的外部建筑形态与大同小异的室内空间布局,愈发不能满足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第四代住房是绿色建筑的衍生品,融汇叠加了中国传统建筑四合院、街巷胡同、低层别墅以及第三代住房电梯房的特点于一身,并且能向高层建筑形态发展,又称“空中庭院房”“空中城市森林花园”。每层都有共享的公共院落和开放式可自由行走的街巷,人们可将车开到空中家门口,每户都有私家庭院,可实现种花、种菜、遛狗的田园生活,建筑外墙长满植物。每个建筑还使用到再循环的灌溉系统以及光伏太阳能电池,利用自然能源满足正常的生活需要。此外,建筑植物不需要人力浇灌,直接使用循环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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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水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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