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基层源头“治未”,多方联合调解“向前”。
今年以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在沈阳市法院系统金牌调解工作室及金牌调解员评选表彰活动中,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巾帼芳馨调解室”等4个调解工作室被评为“金牌调解工作室”,沈阳中院调解员周春阳等23名同志被评为“金牌调解员”,进一步推进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金牌调解工作室
于洪区法院“易老师金牌调解室”
近年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了一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锻造出调解“金”字招牌。
今天,我们来一同了解于洪区法院以“易老师金牌调解室”为代表的诉前调解工作。
诉前调解新实践 满足群众新需求
在于洪区委政法委牵头下,于洪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共设12间调解室,并于2022年5月打造了“易老师金牌调解室”品牌。多年来,该院坚持依法调解、以理服人的工作理念,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满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新需求,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
“能动司法、快捷高效、多元解纷”是于洪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主要特点。在宽敞整洁的诉前调解室内,经专职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解答、调解,许多原本坐立难安的当事人情绪逐渐平稳,“打结”的眉毛舒展开来,矛盾纠纷得到柔性解决。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于洪区诉讼服务中心结出“司法为民”硕果。数据显示,于洪区法院2021年全年调解成功案件3480件,实现收案数量负增长;2022年全年调解成功案件2445件,民事案件收案数量下降千余件;2023年1—9月调解成功案件2847件……一串串数据的背后,既有于洪区法院全体干警守土尽责的使命与担当,也有着调解员们的坚守与付出。
专业调解化纠纷 高效助企促共赢
今年春节前夕,两家合作多年的企业闹上了法院,起因是某金属制造公司拖欠货款,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某材料公司来到于洪区法院起诉。
原告某材料公司负责人回忆说,“当时临近春节,员工们都等着这笔钱过年,给我们急得火上房。没想到,根本没开庭,通过诉前调解,不到3天就解决了问题。”
于洪区法院调解员易世林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给被告企业打去电话,明确告知其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为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易世林与该院立案庭负责人王畅共同制定了具体调解方案。
易世林秉持依法调解、以理服人的调解理念,多次与被告企业沟通,从两家企业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的角度入手,站在双方立场分析问题,经过耐心释法解惑,被告企业终于认清了问题的严重性,筹措资金,支付了全额货款。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让我们安心过了个好年,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某材料公司负责人说。
易世林是于洪区法院11名调解员中的一员,有着多年社区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擅长处理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由于成绩突出,善于总结调解方法,该院精心打造了“易老师金牌调解室”。虽然他已年过六旬,但仍活跃在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用心用情调解矛盾。
创新“四步调解法” 定分止争得民心
于洪区法院始终注重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经过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出一套富有特色调解工作法,促进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筑牢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第一步快速了解,掌握信息。在案件接收的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分析纠纷关键点,为后续的调解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步交流沟通,安抚情绪。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及时沟通当事人,平复当事人情绪,提出适当建议,做好后续深入调解铺垫工作。
第三步立足法律,阐明道理。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明法析理,力求化解矛盾。
第四步当面调解,情理交融。将当事人约至调解室进行面对面调解,促使当事人心平气和沟通,争取达成调解协议,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力求达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这“四步调解法”在实践中推进了诉前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调解员运用起来得心应手。
下一步,于洪区法院将继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加强调解员队伍管理,创新多元解纷模式,不断擦亮诉前调解的“金”字招牌。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丨李 雪 肖雨萌
编辑丨韩 爽
审核丨黄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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