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戏剧来源于生活”。我们常常能看到影视剧中男子侵犯女子的剧情,这似乎在大众的认知里是平平无奇的事情,但是今天我们要说起的故事骇人听闻,故事情节的狗血程度足够颠覆正常人的三观。

【案例摘要】

在1986年的山东农村,一位名叫徐明仙的农村妇女本应与大她五岁的丈夫顾某和和美美的生活,安享晚年,可就是因为徐明仙的猜忌与无知,亲手葬送了未来的幸福生活。

徐明仙从小没受过什么教育,也没什么文化,年纪轻轻就嫁给了比她大五岁的男子顾某为妻。

婚后夫妻感情也比较深厚,共同抚养儿子和女儿长大,生活幸福美满。

后来,徐明仙的儿子娶了老婆黄某,徐明仙的儿子觉得自己作为青壮年不想在老家一辈子务农,还赚不到什么钱,于是去了外地打工挣钱,家里只剩下徐明仙、丈夫顾某和儿媳黄某三人。

平日里,儿媳黄某在别人看来是十分要好的女人,不仅长得标致漂亮,干活做事还勤快麻利,人人见了都会夸赞两句,家家都会称赞并且羡慕徐明仙娶到了这样好的一个儿媳妇。

徐明仙产生怀疑

徐明仙的丈夫顾某生性本分,为人热情,对任何人都知冷知热的,觉得自己的儿媳黄某是家里人,更应该多加照顾,于是经常对黄某表现出关心和体贴,甚是将其视为自己的亲生女儿。日常生活中二人的行为举止,没想到徐明仙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久而久之,因为徐明仙的小心眼和心思重,无端产生了猜忌与怀疑,最终酿成悲惨的结局。

某一天早上,顾某起床要去猪圈喂猪,发现自己身上没带猪圈的钥匙,当时养猪的人家害怕猪被偷都会把猪圈锁起来。顾某想起前一天是儿媳黄某去喂的猪,于是便返回找黄某。此时黄某正像往常一样在厨房做早饭,腾不出手给公公顾某拿钥匙,就示意公公钥匙在衣服口袋里,让他自己拿,顾某也明白了儿媳的意思,想都没多想,就伸手从儿媳的口袋里掏出了钥匙

无巧不成书,就在此时,徐明仙正好从房间里走出来,撞见了这一幕。徐明仙以往积攒下来的疑心再也无法按捺下来,想起从前丈夫顾某对儿媳黄某的体贴照顾,徐明仙认定了丈夫顾某与儿媳黄某已经暗生情愫,暗地里一定有不为人知的龌龊行为

徐明仙用鬼主意试探儿媳

但是徐明仙是一个十分传统、守旧的农村妇女,她不想把这件事情闹大,免得传扬到邻居耳中丢了自己家的颜面。于是,徐明仙决定自己找方式试探一下二人的关系,鬼使神差的,徐明仙的脑海中萌生了一个邪恶的主意

第2天, 丈夫顾某离开家去了已经嫁人了的大女儿家里,黄某对此并不知情,于是徐明仙借此机会,挑选了夜深人静的时候,穿上丈夫顾某的衣服,将容貌打扮成顾某平时的样子,鬼鬼祟祟地开始了她的试探行动。

乔装打扮成顾某的徐明仙进到了黄某的房间里,看见熟睡中的黄某,徐明仙停顿了一下,便扑了过去

黄某瞬间从睡梦中惊醒,惊恐万分,但由于房间内没有灯光,黄某看不清眼前人的脸,只能借着透过窗户的一缕月光,隐隐约约地看到那人穿的是自己公公顾某的衣服

黄某拼命抵抗,想挣脱“公公”的侵犯,没想到却怎么也无法逃脱。

慌乱之中,黄某找准时机向那个人的中指咬去,这下那个人的力气就松懈了下来,黄某找了空子起身朝着屋外跑去。

黄某逃离家以后,想着自己受了婆家的委屈和公公的侵犯,觉得自己“不干净”了,以后也没脸见人了,越想越郁闷,便一边哭一边朝着娘家的方向跑去

徐明仙事后心里琢磨,如果自己的丈夫顾某与儿媳黄某平时有过私下里龌龊的举动,黄某自然不会抗拒顾某的无礼行为,也就坐实了两个人的“奸情”。但是自己已经试探过儿媳黄某了,发现黄某拼命抵抗,大声呼救,还跑了出去,看来他们二人之间是清清白白的

可是徐明仙并没有想着去把儿媳黄某找回来,毕竟自己没做出什么十分过分的行为来,觉得儿媳黄某毕竟已经嫁到自己家里了,就是自己家人,早晚会乖乖回来的,等黄某回来再跟她解释清楚,甚至是赔礼道歉都可以。但是,徐明仙却没有想到儿媳黄某就因为这件事选择了自杀

儿媳黄某不堪受辱上吊自杀

黄某赶了一夜的山路,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回到了娘家。黄某的父母看见自己的宝贝女儿满脸泪痕,说话呜呜咽咽的,十分担心,询问无果。在那个年代,黄某遭遇的事情是天大的丑事,会让两家人都蒙羞的,黄某本不想告诉自己的父母,无奈在父母的盘问下,黄某说出了实情

黄某的父母虽然怒发冲冠,想找那个无耻的禽兽亲家公算账,要个说法。

但是迫于当时农村的传统思想观念,自己的女儿受了委屈却已经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了,女儿的后半辈子还要在婆家度过,两家不好闹得太僵

于是,黄某的父母就想私下里找个合适的机会与婆家讲讲道理,毕竟家丑不可外扬嘛。

黄某自认为嫁到婆家以后一直本本分分,任劳任怨,尽心伺候丈夫和公公婆婆,却没料到莫名其妙地遭受了如此大的委屈和羞辱,内心无法疏解抑郁的情绪。

在羞愤难当至极的时候,黄某趁父母不注意的时候,来到家附近的一片树林里上吊自杀了

就这样,一个年轻漂亮、勤恳踏实的女子从此香消玉殒了,这对于两家人来说无疑是一场闹剧、更是悲剧!

黄某的父母得知了女儿的死讯,悲痛万分,愤怒之下觉得不必给亲家留任何情面和尊严了,一定要为女儿讨一个公道,于是处理完女儿的后事,他们叫上家里的亲戚和朋友,一大帮人来到了亲家家里

徐明仙被捕归案,真相大白

这时,正好碰到亲家公顾某从大女儿家回来,黄某家人并没有当即围上去对其进行殴打,而是合力将顾某扭送到了公安局

在公安局,警察向顾某说明了情况,让他自己交代犯罪事实,顾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大喊自己是冤枉的。经警察调查核实以后,顾某确实在案发当晚不在家,缺乏作案的时间和可能,并且很多人都能为他作证。这时警方不得不怀疑有没有可能是外地流窜人口作案呢?

黄某的父母一口咬定不可能是外人作案,自己的女儿明确地告诉他们:当晚看见的那个人就是顾某,还咬了那个人的手指。在警方继续排查相关人员的时候,鬼鬼祟祟的徐明仙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经过警方调查以后,徐明仙的中指上确实有被牙齿咬过的痕迹,从伤口的愈合程度来看,被咬时间就在最近,并且伤口的轮廓与死者黄某的牙齿也相吻合。

在警方的讯问下,徐明仙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随后真相水落石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这竟然是一起如此离奇古怪的案件。

真相虽然已经大白,犯罪嫌疑人徐明仙理应受到刑事处罚,但这起令人闻所未闻的案件却让警方无从下手,到底该如何给徐明仙定罪呢?

【案例分析】

根据当时中国刑法的规定以及对强奸罪的定义,强奸罪只能涵盖男性侵犯女性的情形,并没有女性侵犯女性的情形,并且强奸罪都是实行犯,徐明仙单独的犯罪行为也不属于共同犯罪中的教唆强奸或者帮助强奸

这个难题让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都陷入了沉思,应当如何给犯罪嫌疑人徐明仙定罪量刑,才于法有据呢?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当时对徐明仙目前只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侮辱罪”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定罪量刑,即便这种做法在学理上有点牵强。

最终,徐明仙一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但是这一案的发生确确实实让我们看到了法律条文规定上的漏洞和不足,法律无法涵盖各式各样的犯罪行为,一旦社会上出现稀奇古怪的犯罪案件,立法者和司法机关将会束手无策,因此徐明仙案成为了推动立法者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和体系的重要驱动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强奸罪不仅仅只有男性对女性构成,还有女性对男性构成、女性对女性构成、男性对男性构成的可能性,立法者都应当提前考虑。

在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强制猥亵他人和侮辱妇女”的情节,对此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前款罪的基础上,有严重恶劣情节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徐明仙一案如果放到现在,便有了明确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依据,即可以适用本条之规定,并且徐明仙符合加重的量刑情节,应当从重处罚

最后,徐明仙一案虽然荒唐、狗血和离奇,我们还要对此进行深入思考,并且讨论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女性侵犯女性构成强奸罪吗?这里我们可以分成两种情况加以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女性可以构成强奸罪

在共同犯罪中,女性直接参与强奸行为,能够成立强奸罪的帮助犯或者教唆犯。比如女性帮助他人强奸,其帮助行为可能使得受害者失去反抗能力或意识,导致的结果是直接对强奸罪的实行犯产生实际重要作用,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成立帮助犯,这时就应当以强奸罪的共同实行犯定罪论处

又或者,女性教唆他人对受害者实施强奸行为,被教唆的对象可能是精神病人,没有对犯罪行为以及法律后果的认正确知,教唆犯正是利用了实行犯对犯罪行为性质与后果的缺乏认知,以达到自己间接强奸受害者的目的,最终成立教唆犯,这时应当以间接实行犯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另一种情况是女性不构成强奸罪,但是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或其他犯罪

就类似于徐明仙一案这样,徐明仙是独自一人对儿媳黄某实施了侵犯行为,是直接实行犯,并不符合强奸罪中直接实行犯是男性的规定,同时又不构成共同犯罪,因此对这类女性侵犯者只能以强制猥亵罪或者侮辱罪来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