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老照片上显示的是,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在保定举行公审刘青山、张子善大会。

1952年2月10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十五日,中国传统的元宵节。

当天上午,河北省保定市体育场人山人海,井然有序。两万多名干部群众神色肃然,等待着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的召开。

中午12点,公审大会正式开始。河北省委通过广播现场直播公审大会,全国几百万干部群众同步收听了正义的审判。

会上,河北省高级法院临时法庭面对2万多旁听群众当场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

当天下午1点30分,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宣读审判书。随后,刘青山、张子善被押赴保定市东关大校场执行枪决

刘青山、张子善分别于1931年、1933年入党的老党员,曾是经历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严峻考验的革命功臣。解放后,刘青山先后担任天津地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先后担任天津专区专员、天津地委书记。

革命战争年代,他们曾被捕入狱,面对严刑逼供,坚贞不屈;和平时期,他们却居功自傲,贪图享乐,不顾党纪国法,贪污克扣国家救灾粮、河工粮、飞机场建筑费、地方粮、干部家属救济粮、治河民工工资、银行贷款等国家财产,为数达1716272万元。

(旧币,一万元旧币相当于1元人民币)

他们还同私商勾结,用公款倒卖大批钢铁,中饱私囊,使国家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公审大会召开前,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向毛主席求情,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意见反映到毛主席那里。

毛主席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相比今天的巨贪来说,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数额是小巫见大巫,程度也不可同日而语。

但在毛主席眼里,性质已经变了!这样的党员如果不严惩,干部都如刘青山、张子善那样,就要亡党亡国,无数先烈的鲜血就会白流。

1952年2月10日,从保定东关大校场传出两声枪响,刘青山、张子善这两个反面教员,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