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典型案例通报(第一批)

为持续深化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本着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精神,现梳理自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

案例1:吉林市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未配备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行为案

2023年9月21日吉林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多部门针对违法线索开展联合执法,发现吉林市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不配备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

吉林市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不配备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行为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案例2:吉林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未对用户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销售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液化气

2023年7月23日吉林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在城镇燃气专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吉林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存在1例未对用户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销售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行为。

吉林市住建局依法对该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和2千元行政处罚。同时将该公司涉嫌充装非自有气瓶的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研判。

案例3:蛟河市某液化气经销有限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案

2023年10月3日蛟河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蛟河市某液化气经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罐区冷却装置无法启动,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违法行为。

蛟河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行政处罚。

案例4:吉林市丰满区某证券营业部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整改案

吉林市丰满区江南街道工作人员对吉林市某证券营业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厨房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

丰满区江南街道工作人员对该单位发放整改通知单。该单位已通过气改电方式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案例5:潍坊某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制售“备胎瓶”案

2023年8月吉林市龙潭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发现潍坊某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备胎瓶”无任何质检合格标志,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涉案金额1千余万元。

龙潭区公安分局经过深挖细查,辗转多地依法对涉案人员王某等1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其余未构成犯罪的销售人员信息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该案为全国范围内首例打击非法制售“备胎瓶”案件。

吉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典型案例通报(第二批)

为持续深化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本着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精神,现梳理自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

案例1:吉林市某学院庭院燃气管道无压力管道检测报告案

2023年9月1日,安检人员发现吉林市某学院存在无压力管道检测报告的问题隐患,书面告知用户限期整改,用户到期拒绝整改,经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和指导,该学校已实现“气改电”不再使用燃气。

案例2:居民用户燃具无熄火保护隐患案

2023年10月8日,安检人员发现吉林市经贸花园某居民家中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管线无管卡、松动等问题隐患,书面告知用户限期整改。用户于10月15日整改完毕,10月16日进行了现场复核,确认整改合格。

案例3:居民用户燃具连接用软管穿墙隐患案

2023年9月28日,安检人员在松江小区某居民家中发现燃具连接用软管存在穿墙的问题隐患,书面告知用户限期整改。用户于10月10日整改完毕,10月12日进行了现场复核,确认整改合格。

来源: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