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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消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在涉及房地产领域,本次会议相关表述为:

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分析如下——

1.三大工程建设指城中村改造、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基础设施,这都是房地产新发展模式。其中“城中村改造”“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与住房租赁行业关系密切。城中村改造主要解决大城市中职住不平衡的问题,保障性住房则是通过多层次供给加强住房保障在住房供给中的地位,推动供给侧改革。

2.保障性住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住房供给中“购”和“租”两端的主力支柱。二者在保障对象上有重合,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是工薪收入群体和引进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是青年人和新市民。无论是“购”还是“租”,都满足保障对象的刚需住房需求,也满足了保障对象不同阶段的住房需求,推动“租购并举”进一步落地。

3.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运营一周年,已经充分证明金融与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循环是可持续,值得推广的。将这种良性循环扩大使用范围,有利于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的建立。而此次会议首次提出的“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与之前一直强调的“资金监管”形成立体监管体系,不仅对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行监管,也对企业主体提出监管要求,将金融风险发生的根本因素纳入监管范围,从源头杜绝了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4.此外,“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房地产业企业发展和转型提供了一颗定心丸。此举向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推动中,企业性质不再是评判标准,对企业的资金使用、资金安全监管、偿付能力等综合能力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判断依据,以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与此前被称为标志着新一轮房改的14号文结合来看,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挂钩,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挂钩,从转型内容到金融支持,国家推出了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