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被公司删除门禁和打卡指纹拒绝进入,劳动者如何维权?
「法律解答」
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均会遇到类似的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参考,《》)
倘若劳动者单独将该证据作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予以提交,恐怕难以得到裁审机构的认同。因为劳动者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阅读至此,劳动者很不解,何谓充分的证据?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明确作出违法解除的意思表示,譬如“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现在就可以走了”等言语,属于直接证据,即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单独以该证据予以提交,有极大的概率被裁审机构所认同。
然而,当劳动者提交的证据系无法打卡、上下班的,那么该组证据无法直接证明用人单位作出了解除的意思表示,故在证明违法解除的内容时属于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并不能单独的认定事实,需要通过其他证据予以辅佐。因此,很容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倘若劳动者只想拿N不想太杠,那么无法打卡上下班的证据可以直接作为证明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证据。此时,可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经济补偿,即N。
倘若劳动者想拿2N,那么就需要硬杠用人单位,还需要继续搜集证据。
第一,每天都必须要按时去公司报道。进不去也无妨,要拍照定位,避免被用人单位认定为旷工。
第二,与人事或老板多沟通,要求恢复考勤,要求给予劳动条件,并固定证据。
第三,按照上述内容耗到下次发工资交社保时。倘若发现工资并没有按照实际应发工资给予发放,社保也被封存了,那么此时就会形成一组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证明公司已于删除指纹、不给考勤之日实际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此时再申请劳动仲裁,基本没跑了。
实践中,为什么后者情形比较少见?
因为,可以从该方法中可以看出劳动者后续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进行维权并固定证据。而用人单位认准了很多劳动者不想高没时间折腾跟自己对着干的心理,于是便可以达到即违法又少赔钱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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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王之焰,执业律师,具有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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