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白山市医疗保障局 白山市财政局 白山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白山市深化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白山医保联〔2023〕3号),现将在全市开展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同步参加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二、缴费比例与筹资渠道

参保对象

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筹资渠道

城镇职工

单位、个人各0.075%

在职人员:

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一致。

退休人员:

本统筹区平均养老金。

【城镇职工】

统账结合:

单位缴费部分按月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转;(不含退休人员)

个人缴费部分按月从医保个人账户中划转。(全员)

单建统筹:

单位缴费部分按月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转;

在职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月征收;

退休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在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时,按年度一并缴纳。

【灵活就业】

筹资渠道参照城镇职工。

灵活就业

0.15%

(单位缴费比例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

其中:0.075%从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转,0.075%由个人缴纳。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及缴费期限

根据上述缴费比例及筹资渠道规定,将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及缴纳期限明确如下:

参保类型

个人缴费标准

缴费期限

单建统筹

在职

目前,每月长护险缴费标准4.99元

(2022年度全省月社平工资6655.33×0.075%)

按月缴纳。

自2023年12月属期起,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每月缴费合计284.51元(基本医疗279.52+长护险4.99)

退休

2024年长护险19.44元

(2022年白山月平均养老金2156×0.075%×12)

按年缴纳。

2024年1月,与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一并缴纳,缴费合计199.44元(大额保险180+长护险19.44)

统账结合

在职

目前,按月从账户划转4.99元

统筹部分按月从统筹基金中划转0.075%;个人缴费部分

每月从医保个人账户中划转,无需另行缴费。

退休

目前,按月从账户划转1.62元

1.白山市绝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是单建统筹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按月、退休人员按年缴纳长期护理险。

2.个人缴费标准每年随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的上涨而上调。

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一)保障对象

长期护理保险以因年老、疾病、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为保障对象。

符合《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办法》(吉医保联〔2022〕20号)认定条件,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于通过失能评估次月起享受待遇。

(二)支付范围

符合规定的床位费(限在定点机构接受照护期间,医疗机构、居家护理除外)、护工劳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舒缓治疗费、护理生活日用品费用等。

(三)护理类型及支付标准

护理类型

支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失能等级

3级

(重度失能Ⅰ级)

4级

(重度失能Ⅱ级)

5级

(重度失能Ⅲ级)

定点机构护理

每日每人最高限额

基数

80元

发生的照护费用不设起付线

高于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支付;

低于最高限额的,据实支付;

居家护理和亲情照护:白山市本级、浑江区先行探索开展,其他县(市、区)适时开展。

支付比例

70%

75%

80%

居家护理

支付标准

75元/次

月支付最高标准

300元

450元

600元

亲情照护

月支付最高限额

300元

450元

600元

享受天数不足

按10元/日结算

按15元/日结算

按20元/日结算

咨询电话:

白山市医疗保障局:0439-12393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0439-5110204

白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