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支队业务科室民警来到市区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现场检查电动三轮车依法登记上牌工作。

民警在现场看到购车群众积极主动上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名购车老大爷仅用半小时就办完了车辆审验、保险、业务办理等相关手续。购车群众均表示知道应购买合规车辆,并依照规定登记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

民警到和平路一家电动三轮车售卖商家了解到,商家店内售卖的车辆全部为合规车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均可登记上牌。店主表示:在新车售卖时,销售人员对到店群众均告知“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应上牌后再上路行驶,同时出具《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现场还发现不少群众到店置换(以旧换新)车辆。

衡水公安交警提醒

请不要购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违规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车祸猛如虎,莫拿“方便”换“安全”!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升级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的

公示

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我支队将对以下33个路口和27个卡口现已使用的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进行升级。

一、升级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后。

二、闯红灯设备违法抓拍行为:

闯红灯设备违法抓拍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指示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升级地点:

三、卡口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升级地点: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