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士暂行条例》、《义务兵暂行条例》、《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军士晋升军衔的最低年限及服现役最高年限如下:

下 士,晋升军衔的最低年限3年;

中 士,晋升军衔的最低年限3年;

二级上士,晋升军衔的最低年限4年,服现役最高年限16年;

一级上士,晋升军衔的最低年限4年,服现役最高年限24年;

三级军士长,晋升军衔的最低年限4年,服现役最高年限30年;

二级军士长,晋升军衔的最低年限4年。

1、“延期”的条件

2、关于全程退役

关于军士全程退役制度,具体明确如下,

下士、中士达到晋升军衔最低年限未晋升军衔的;

二级上士、一级上士、三级军士长达到服现役最高年限未晋升军衔的;

年满55周岁的。

其中,二级上士服现役最高年限16年;一级上士服现役最高年限24年;三级军士长服现役最高年限30年。结合军士“延期服役”制度,二级上士、一级上士、三级军士长在达到晋升军衔的最低年限4年未晋升军衔后仍然可以分别延期服役4年、8年、10年。对于大学生士兵或者直招军士来说,服役最高年限同样从批准入伍起算。例如,本科毕业入伍,2年义务兵期满,授予中士第二年,服役到二级上士期满,此时共服役满8年,如果选择延期服役,则可延期服役最长时间为8年(理论上),其他大学生士兵、直招军士以此类推。

3、“延期”与“逐月”

新的时代,军士服役之路越来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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