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之前曾经引发过全网热议。
男女双方已经订婚,并约定在结婚一年后,在婚房的房产证上加入女方的名字。
但是在二人第一次发生性关系之后,女方要求男方立刻在房本上添加自己的名字,而且还要求在婚礼时需要另加10万元的彩礼。
男方没有同意,于是女方便在发生关系后的第四天,向警方报案称被男方强奸。
这个案件因为具有多个争议点,而备受关注。
第一,女方在双方发生关系后,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四天后才报警。
这并不符合以往强奸案的常理。
其次,女方母亲在单独与男方沟通时,存在语言引导的嫌疑,并录音。
再叠加双方发生关系的时候,暂且不说已经订婚,就算是一般男女朋友之间发生性关系,也属正常。
凡此种种不合常理的地方,也让这个案件在一经报道,就立刻成为了公众的焦点。
而之后,法律专家发声,所谓的“性同意也可以随时撤回”的说法,更是被网友衍生出无数种新的形态。
总之,这个事件掀起了巨大的舆论,有着极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这样一个有巨大争议的案件,原本应该在9月末审理,但相关法院通知男方的母亲,经过上级法院的批准,该案延期三个月宣判。
至于延期的理由,法院称这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需要延期三个月宣判,估量要到12月底才会有结果。
还有个小插曲,在原本应该宣判的日期(9.26日)之前几天,县法院曾经通知男方家属,女方表示可以调解并情愿出具谅解书,但被男方拒绝。
拒绝的理由是如果同意调解,相当于认罪了。
按说这个案件,从案情的复杂程度上来说,算不上“重大疑难复杂”,之所以会延期,主要是考虑社会舆论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的发生,完全违背了公序良俗,
两个已经订婚的青年男女,在婚房内发生性关系,完全是兴之所至、情之所至,如果真的是强奸,那么女方的身上一定有挣扎的痕迹,
而且从女方的种种表现来看,很不符合常理(特别是发生关系后第四天才去报案这一点),所以民众现在天然倾向于男方。
如果最终宣判男方强奸成立,此案将不亚于南京彭宇案对后世的影响!
现在社会上男女对立的情绪原本就很重,不要让这类的事情再加剧男女群体之间的矛盾;
已经有许多人表示,恋爱、结婚风险太大,还不如跟好朋友甚至宠物在一起来的舒坦、自在。
我国的人口增速最近几年大幅下降,与男女对立情绪在社会上的漫延不无关系,
如果任由这种负面的情绪进展,对于我国人口的增长,是极为不利的。
最后,我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延期宣判#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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