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咱们来说,恐怖主义是一个具有强烈西方色彩的词,而且定义非常模糊,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术语,仿佛是一个筐,把谁往里装,几乎完全取决于规则制定者和话语权优势的一方。
按说既然是一个学术术语,学术界对这个概念的定义和使用应该是一致的,总得有个标准不是,但现实情况是,即使在向来以严谨自居的西方学术界,目前对什么是恐怖主义并没有达成一致共识。
美国乔治城大学的布鲁斯霍夫曼将恐怖主义定义为:将暴力或胁迫作为工具以达成或者用于政治目的行为、手段,就是恐怖主义。
如果说他的这说法还不够具体的话,那么英国牛津大学的路易丝理查森则更明确,他认为恐怖主义是:为了实现政治目的而有意地将平民作为武力攻击对象。
根据西方学者的这些定义,如果暴力胁迫没有政治目的,那恐怖主义只是一种犯罪。当然,如果没有使用暴力,那也不是恐怖主义。
要用西方的这个理论往里套,之前的陈芝麻烂谷子就不提了,就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哈马斯的这场冲突而言,双方都使用暴力了,也都针对平民了,都是出于政治目的,那就谁也别说谁,都是正经的恐怖分子的恐怖主义行为。
可实际情况是,在西方国家的政府中,哈马斯当然是正经的如假包换的恐怖分子。非西方国家,特别是阿拉伯国家和伊斯兰世界,以色列才是那个十恶不赦该下地狱的恐怖分子。
咱们作为旁观者,也不必先急着站队,先看看这两方在行为和针对对象上是不是符合西方学者的定义。
就从这次巴以冲突爆发开始说,之前那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儿就不提了。
哈马斯10月7日向以色列发射了5000枚左右的火箭弹。这事儿他之前经常干,不过以哈马斯的标准和能力来说,这么大规模对以色列进行饱和攻击还是第一次。
暴力吗?暴力的很,打着谁了?以哈马斯的火箭弹射程和精度而言,这玩意儿就是大水漫灌,炸着谁是谁,只要是以色列人就行。这么干当然是出于政治目的,说他是恐怖分子,看上去没毛病。
以色列这边在遭受到哈马斯的大规模火箭弹袭击之后,引以为傲的铁穹系统立马就启动了,但毕竟火箭弹密度太大,铁穹系统在这种攻击面前就是大铁棍子挡雨,能挡几滴基本靠蒙,护住头没问题,屁股和大腿顾得上顾不上另说。
观感上来看,以色列的铁穹是防御性武器,受气包一样无辜,可事实不是这么发展的。
站着挨打肯定不行,反击也无可厚非。但以色列对哈马斯控制的加沙地带的反击大多属于凭借火力优势无差别轰炸,什么医院、学校想炸就炸,给出的理由是这些地方是哈马斯恐怖分子的藏身之所。
要按以色列这么说,手段确实是残暴了些,但他的目标是针对哈马斯,至于炸死的平民,那要么是误伤,要么是对庇护哈马斯的平民的一种报复,对恐怖分子的主犯和协从犯一起收拾似乎没毛病。
可问题是谁来证明被炸死的大量平民就是支持哈马斯的协从犯,靠以色列的那张嘴恐怕不行。如果这都可以,那哈马斯绑架、枪杀以色列平民也一点问题没有,毕竟以色列全民皆兵,哈马斯炸的地方法理上也不全是以色列领土。
所以还是有必要再重新定义下什么是暴力再说。
所谓暴力应该分两种,一种是软暴力,一种就是抄家伙就干的硬暴力。
硬暴力就不解释了,就说软暴力。
软暴力要实施的一个基本条件是软暴力实施者有强大的硬暴力做支撑。
比如美国,他对影响他发财的国际秩序的国家进行的所谓制裁就属于软暴力,这比硬暴力明抢看着温柔,但你作为弱国,要么逆来顺受看着对方从你那明目张胆拿好处还得文明礼貌地说声谢谢,要么就等着人家把你大门焊死。
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就是这么干的,一面捞好处,偷换概念用建立犹太人定居点搞蚕食侵略,一方面把态度强硬的哈马斯控制下的巴勒斯坦人困死在加沙地带。
对于这种如同不断勒紧绞索的软暴力,打断他的手,戳瞎他的眼甚至要了他的命的硬暴力就真的过分吗?
再直白点说吧,如果有人悄无声息地给你绝育,留你条命,但会让你断子绝孙乃至亡国灭种,你打死他本人,掐死他孩子,他和你,谁才是真正的恐怖主义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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