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洪洞县甘亭镇上桥村村民委员会 第四村民小组部分村民颁发的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证部分地块无效公告

洪洞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29日颁发的下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的地块,因于2013年11月已经被征收,现公告登记 自始无效

1.晋(2018)洪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3137号,承包方代表郑海全,地块代码1410241010020400152,面积1.49亩。

2.晋(2018)洪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3138号,承包方代表霍新珠,地块代码1410241010020400153,面积1.50亩。

3.晋(2018)洪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3115号,承包方代表张华兰(注:郑立虎为承包方成员),地块代码1410241010020400139,面积1.64亩。

4.晋(2018)洪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3124号,承包方代表郑三虎(注:王洪英为承包方成员),地块代码1410241010020400138,面积1.32亩。

5.晋(2018)洪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3104号,承包方代表郑和平,地块代码1410241010020400141,面积2.00亩。

6.晋(2018)洪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3136号,承包方代表郑加虎,地块代码1410241010020400151,面积2.32亩。

特此公告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来源:洪洞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