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

为扎实推进“一证多址”改革,鹰潭市制定了《鹰潭市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改革内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详细制定改革举措,通过推行“信用承诺+集成审批监管”,实现企业多个经营场所只需取得一个许可证。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以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含超市、便利店、普通餐饮等)和使用同一字号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规范经营管理的企业法人为试点,对在鹰潭市登记注册,并在全市范围内已拥有 3 家及以上连锁门店(经营项目、工艺流程布局、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使用统一字号(商号),实行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规范经营管理的企业,适用“一证多址”。

二是明确办理流程。对符合适用“一证多址”改革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由企业总部提出“一证多址”申请,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场核发“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是多项改革措施叠加。食品经营企业连锁门店的营业执照和“一证多址”可以同步办理,实现“证照联办”;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在同一辖区可以同步办理“一照多址”,相关证照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网络核验,或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不再提交,最大程度精简申请材料。如在华强方特(鹰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多家餐饮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19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鹰潭市行政审批局立即启动集成办理模式,借助“一件事一次办”平台模块将信息同步发送至相关部门,尤其是针对方特园区内同一商户经营多个摊位的情况,启动“一证多址”改革,开启上门服务模式,联合鹰潭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仅用半天时间就完成了6家餐饮企业16个经营摊位的网上材料申请和现场核查工作,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间。

审签:郑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