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结婚时,父母把房子过户给自己,七年后,他有了自己的房子,父母就想把房子要回来,哪曾想,男子非但不同意,反而声称,当初没房子,我根本不能结婚

(消息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年轻的顾岳宁与王羽恩相爱相知,走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可是,王羽恩对房子的看法,却成为了两人关系的一道坎。

王羽恩坚信,自己应该嫁给一个有房子的人,而顾岳宁当时并没有这样的资本。这种情况,让王羽恩一直犹豫是不是要嫁给顾岳宁。

顾岳宁的父母了解到儿子心中所想,为了促成他们的婚事,毅然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顾岳宁和王羽恩。这一举动,打破了两人的僵局,王羽恩终于答应了与顾岳宁结婚。

于是,顾岳宁和王羽恩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并且过上了幸福美满的7年。

可是 ,七年之后,顾岳宁的父母,提出要回他们名下的房产,原因是,他们需要一个养老的住处。

这一决定让顾岳宁感到无比尴尬和为难,他觉得父母的做法是变卦,是将房产看做是催婚的工具。

他开始觉得自己当初接受房产是不是太草率了,如果早知道父母会这样想,他宁愿不结婚,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左右为难。

但事实上,顾岳宁父母的想法,并非如此简单。他们之所以要回房产,是因为他们已经有了新的打算,他们意识到,自己需要更多的养老保障,而不仅仅是一套房子。

此外,顾岳宁和王羽恩已经购置了另外一套房产,名下已经有了两套房子,所以父母认为,他们应该有能力独立生活。

可是,王羽恩和顾岳宁,对此持有着不同的看法。

王羽恩认为当初结婚,是因为顾岳宁拥有房产,她认为这是一种交换条件,现在父母要收回房产,等于是父母出尔反尔,她觉得自己被愚弄了。

她坚信,每个女人结婚时,都应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即使是农村也需要借钱盖房子,她的这种观念,让她坚决不愿意归还房产。

庭审期间,王羽恩和顾岳宁情绪激动,王羽恩表示,她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认为顾岳宁的父母纯粹是骗婚,是不道德的。

调解员试图平息双方情绪,问王羽恩是否爱她的丈夫,但王羽恩回应说这与爱情无关,她认为,结婚时房产是必要条件。

可是,调解员提出了一种更加平衡的观点,认为,如果真的爱自己的丈夫,那么可以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何况他们现在也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房子。

但王羽恩依然不能接受这一建议,愤然离去。

顾岳宁也坚定的支持妻子,他认为,如果父母不把房子归还给他们,那么他们早在7年前就不会结婚,也不会装修房子,所以他也不同意把房子归还给父母。

这场家庭纠纷,引发了网友们的讨论,大家意见也是各有千秋。

有人支持王羽恩,认为顾岳宁的父母是用房产骗婚,现在要收回房产,是对婚姻的背叛,并认为王羽恩不应该归还房产。

而也有人认为,顾岳宁和王羽恩已经有了两套房产,所以他们应该归还原有的房产,父母的做法是合理的,婚姻不应该建立在物质条件之上,夫妻之间应该互相支持。

这个案例反映出了,家庭、亲情、爱情和物质之间的复杂关系。在面对房产问题时,顾岳宁和王羽恩的不同看法,让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老两口是否可以要回房子,是一个涉及法律规定,以及合同义务的复杂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那么,从法律角度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根据《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具体到本案,顾岳宁的父母的目的,是促成他们的婚事,让他们能结婚,并过上幸福的生活。婚姻是一个重要的家庭决策,父母支持子女的婚姻是合情合理的行为。

而且,顾岳宁和王羽恩已经结婚,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他们已经履行了赠与的目的。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老两口不能随意要回房子。

赠与应该是一种真诚的行为,而不应该用来欺骗或催婚。

在本案中,老人的初衷是让子女能够幸福,但在后来的纠纷中,顾岳宁和王羽恩觉得被欺骗了,这才引发了他们的不满和抵触。

最后,亲情和爱情之间的平衡,是每个家庭都需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我们要理性对待物质条件,不要让物质成为婚姻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