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用心良苦!”江苏南京,一男子开车上班时,一头黑黝黝的野猪突然冲上马路,男子想要刹车,已经来不及了!砰的一声,野猪和车辆撞到一起。事发后,男子认为是野猪的责任,但交警判了男子负全责!
事发这天早晨,周先生像往常一样,早早地起床,准备去公司上班。
他拿着自己的物品,来到车库,坐进驾驶室,启动了汽车。当他驶出小区大门时,突然间感觉到一阵莫名的不安。
周先生没有在意,只是告诉自己,可能是昨晚没休息好的缘故。随后,周先生开着车,向公司的方向驶去。
当时的路况很好,虽然是上班时间,但路上的车辆并不多,周先生神情也很放松,就在这时,周先生突然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只黑黝黝野猪,狂奔而来。
周先生心头一紧,立刻踩下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车子砰的一声,撞到了野猪。
从视频可以看到,双方的速度很快,周先生的车,直接将硕大的野猪,撞出几米远,并在地上翻滚了几圈,现场看去极其惨烈,野猪的鼻子都出血了!
紧接着,野猪跑到一旁的草坪上,非常乖巧地坐在地上,看上去应该很疼,只是不知道它心里在想着什么,一副茫然若失的样子。
细心的网友发现,野猪下半身好像动不了了!
事发后,交警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认定周先生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周先生懵了,自己正常行驶,野猪突然跑到路上,横穿马路,怎么是自己的全部责任?
网友:
这个事件交警是人性化处理
此事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律师:周先生可以走车损险,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
@蚂蚁说法
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具体而言,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划分责任,谁的过错大,谁承担的责任就更多。
从视频来看,野猪一方应该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周先生最多一个疏于观察,判他一个次要责任,已经顶天了,不至于全部责任。
其次,《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9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交警判周先生全责,周先生可以找当地人民政府补偿。注意,是补偿,不是赔偿。
站在现实的角度来看,交警判周先生全责,周先生可以走车损险,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
如果判野猪全责,野猪没有买第三方责任险,最后的损失将落在周先生身上!
所以,交警判周先生全责,实际上是人性化处理,让周先生可以获得赔偿。
(帮帮团综合观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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