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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发展,云南印发《云南省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力争2023年至2027年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利率不高于同等规模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上年末户数。

在促进融资担保增信方面,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5%/年,省级财政按照1.5%/年给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差额补助。

同时,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支持“科创贷”等科技贷款损失风险制度体系下合作的金融机构安排专项额度,为符合支持范围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增信。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财政部门结合综合质押率按贷款利率的50%给予一年期贴息补助,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5%(含),单户年度补助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在提高贷款贴息支持方面,实施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不含贴现和转贴现),按贷款企业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补助,单户累计补助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

《措施》明确,将力争推动2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上市。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赴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和“专精特新培育板”挂牌展示,强化上市(挂牌)企业精准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600万元奖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通过新三板挂牌,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通过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补。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责编:罗婧源

校对:杨麒钰

监制:郭云旗

审核:赵梅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