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廉洁征兵监督员选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我市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广东省落实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实施办法》,现将陆丰市廉洁征兵监督员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陆丰市廉洁征兵监督员主要从户籍在陆丰或在陆丰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其他热心群众中遴选,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体检政考等工作经历和新闻媒体工作者优先,年龄不超过65周岁,数量6名。

二、选聘步骤:①组织推荐,此公告发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市征兵办函商市人大、政协、教育、退役军人等单位(部门),推荐廉洁征兵监督员人选;②自愿报名,此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其他热心群众向市征兵办递交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为陆丰市马街尾343号,电话为0660-8991457;③考评确认,市征兵办公室在报名截至5日内,组织对推荐(报名)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考评并确定聘用人员,其中组织推荐人选3名、自愿报名人选3名。

三、选聘公示: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廉洁征兵监督员签订工作协议、颁发聘用证书后,通过社会公共媒体公开廉洁征兵监督员的姓名、通联方式等有关信息。

四、相关保障:廉洁征兵监督员工作经费由市征兵工作经费保障,一事一报,据实核销。

陆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