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本县县城户籍和在汝南县有稳定就业的非县城户籍的中等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要求:

(一)本县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城户籍。

2.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公布的县城镇居民平均收入2倍的。

4.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本县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汝南县县城有正常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

2.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公布的县城镇居民平均收入2倍的。

4.新就业大中专学生及新入职工作人员本人或父母在本县城无住房的。

5.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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