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持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保证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现对胶州市境内S311等路段设置的9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抓拍交通违法类型予以公告。胶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抓拍取证,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1、设置5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等违法行为,具体设置点位如下:
序号 行政区域 设置地点 1 胶州市 S311黄张线与芝铁路路口 2 胶州市 S311黄张线与东石路路口 3 胶州市 S311黄张线与旗山路路口 4 胶州市 S311黄张线与河西郭村东路口 5 胶州市 潮州路与街坊路路口 序号 行政区域 设置地点 1 胶州市 扬州东路与马蹄泉路路口
序号 行政区域 设置地点 1 胶州市 香港路与温州路路口 2 胶州市 香港路与站前大道路口 3 胶州市 香港路与广州路路口 4 胶州市 香港路与福州路路口 5 胶州市 S219灰里线与胶州东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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