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皇帝宠臣为叙述对象的正史“佞幸传”,本不能视作制度记载。然而,这一类传在《宋书》《南齐书》等南朝正史中被用来专门收录担任中书通事舍人的寒人,成为了史家批判当前政治制度的工具。南朝佞幸书写的此项特质与魏晋以来中书机构的演进密切相关。另外,撰成于初唐的《梁书》《陈书》却不为恩幸立传,南朝佞幸书写的传统就此断绝,其中缘由何在?反映了怎样的制度文化变迁?

魏晋时期的“制度性佞幸”

南朝正史以寒人任中书舍人者为佞幸,看上去是突然发生的现象。其实,早在中书省成立之初,中书官员就常常被扣上佞幸的帽子。中书舍人与佞幸的联系应从这里谈起。

中书省的前身是曹操建立魏国后在禁中设立的秘书机构。除了掌管图籍,秘书官员还负有起草文书和典尚书奏事的职责。汉魏禅代以后,中书从秘书中独立。③《三国志·魏书·刘放传》载:“黄初初,改秘书为中书,以放为监,(孙)资为令。”④作为中书省历史上的首任长官,刘放和孙资在位二十余年,历仕文帝、明帝、齐王芳三朝,深得曹氏诸帝信任。⑤不过在此期间,二人多次受朝臣非议。其中保留最完整、意思最明确的当属明帝时期蒋济的上疏:

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济上疏曰:“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蔽,古之至戒也。往者大臣乘事,外内扇动。陛下卓然自览万机,莫不祗肃。夫大臣非不忠也,然威权在下,则众心慢上,势之常也。陛下既已察之于大臣,愿无忘于左右。左右忠正远虑,未必贤于大臣,至于便辟取合,或能工之。今外所言,辄云中书。……当今柱石之士虽少,至于行称一州,智效一官,忠信竭命,各奉其职,可并驱策,不使圣明之朝有专吏之名也。"①

蒋济指出,皇帝过于亲信左右便会招致蒙蔽,而当前,中书监、令就是这样的左右之臣。在引文的省略部分,他列举了专任中书可能带来的种种危害。值得注意的是“左右忠正远虑,未必贤于大臣,至于便辟取合,或能工之”一句,蒋济实际上在向皇帝吐露:刘放、孙资乃佞幸之徒。

中书官员为何被视为佞幸?《刘放传》记魏文帝以刘放、孙资“掌机密”,明帝即位后,两人“尤见宠任”。②除了将起草诏命、典尚书奏事这样的机密事务交给刘、孙,③皇帝在面临重大决策时,还常常违背众议采纳两人的意见。如黄初六年(225),彭绮于鄱阳起兵叛吴,④后潜通于魏,“议者以为因此伐之,必有所克”,不过明帝却听从了孙资暂不出兵的劝告。⑤诸葛亮出在南郑,孙资力排众议,反对发兵就讨,“帝由是止”。⑩再如太和末,“吴遣将周贺浮海诣辽东,招诱公孙渊”,明帝欲邀讨之,“朝议多以为不可”,“惟资决行策,果大破之”。⑦又有皇帝独与刘、孙定策的事例。如太和二年(228),护乌丸校尉田豫出塞,被轲比能围困于故马邑城,③“帝闻之,计未有所出,如中书省以问监、令”。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对于皇帝身边的亲近之臣素来警惕,刘、孙长伴文帝、明帝左右,得以裁制机密,他们的意见在决策时又备受看重、多见采纳,容易让朝臣产生此二人善于奉迎主意的联想。另外,所谓“抑辛毗而助王思”的事件也使两人在官僚群体中的形象受损:

时中书监刘放、令孙资见信于主,制断时政,大臣莫不交好,而毗不与往来。……冗从仆射毕轨表言:“尚书仆射王思精勤旧吏,忠亮计略不如辛毗,毗宜代思。”帝以访放、资,放、资对曰:“陛下用思者,诚欲取其效力,不贵虚名也。毗实亮直,然性刚而专,圣虑所当深察也。”遂不用。①

据引文,作为尚书仆射的人选之一,辛毗呼声极高,毕轨甚至专门上书举荐。不过明帝却听从了刘、孙之言,坚持任用王思。在外界看来,辛毗没能登上仆射之位,完全是因为他不与刘、孙往来而遭到谗毁。《刘放传》提到,两人因此事件“获讥于世”。②蒋济上疏,目中书为佞幸,正代表了朝臣的普遍不满。

从上述史料提供的情境来看,刘放、孙资久专权宠,任上又多次与朝臣发生冲突,是其背负骂名的原因。但若止步于此,无法揭示问题的本质。官员的行为其实受体制规约,刘放、孙资的“专任”,乃中书机构成立后难以避免的结果,二人招致舆论攻击的根源在于曹魏的官制改创。关于中书之职的出现,祝总斌指出,汉魏之际政权鼎立、战争不断的社会形势迫使魏武、文、明三帝大权独揽,政自己出,这是促成中书省建立及其权力膨胀的基本因素。通过中书,皇帝可以直接下诏指挥政务,提高了统治效率,而当审批文书或决策拿不定主意时,自然又会求教于身旁“掌王言”的中书监、令。③简言之,倚重中书官员,赋予其机要之任,是曹魏诸帝主动做出的制度调整。这一安排下,中书省凭借典尚书事与草拟诏令两项权力,在王朝的行政运作中占据了关键地位。中书监、令也得以常伴皇帝左右,并且能够从旁影响朝政决策。前文列举的事例,以及明帝临终,引刘、孙入卧内商定辅政人选的事件,④都是监、令的职权在政治生活中的体现。

刘放、孙资“制断机密,政事无不综”,⑤是由中书省的制度设计决定的。无论谁担任中书监、令之职,都会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这与他们在性格上是否“便辟取合”关系不大。不过,同时代的人们并不能理解制度的原理,当他们对中书监、令的权势感到不满时,只得诉诸道德批判,以为其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即“善承顺主上”)骗取了皇帝的信任。

制度导致中书官员在舆论中落得佞幸式形象,本章称这种现象为“制度性佞幸”。它的出现,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侧面,即中书省的成立对原有官僚体系造成的冲击。经过漫长的发展,尚书省在汉魏之际已基本接替三公府成为主导行政运作的宰相机构。①长期活跃在皇帝身边的侍中,②自东汉晚期开始形成独立的官署,③中平六年(189)的剧变后,他们与黄门侍郎全面取代了外戚和宦官在宫廷中的地位,④并被赋予“省尚书事”的职任。⑤曹魏文、明二帝突然增设中书机构,带来的一项后果是权力格局的改变:中书监、令掌王言、典奏事的职掌,分割了同在殿中的门下官员的权责;⑥中书省亦能制作“密诏下州郡及边将”,且“不由尚书”,⑦又构成对尚书职权的侵夺。可以说,中书省的成立,一定程度上颠覆了承袭已久的中央行政模式。另一方面,作为集权的举措,中书省的出现让皇帝可以更加有力地操控体制运转,打破了皇权与官僚集团之间的原有平衡。朝中官员是这场变革的承担者,他们受到的震动可想而知。面对崭新的政治形势,他们不得不去学习新的行政规则,同时必须适应新的官场秩序。在此过程中,疑惑、不满,甚至排斥的情绪很容易产生。“今外所言,辄云中书”,在这汹涌的物议中,我们可以体会到陡然建立的中书机构对官僚群体造成的心理碰撞。视中书为佞幸的认识得以萌发、传播,跟这样的集体心态分不开。

继曹魏而起的西晋沿袭了中书制度。晋武帝受禅,以荀勖为中书监。此后,苟勖在位二十余年,“久在中书,专管机事”。①据本传,他也多次遭到朝臣的贬斥。一次是他提议以贾充女为皇太子妃,得到皇帝允许,遂“为正直者所疾,而获佞媚之讥焉”。后来,武帝一度犹豫废皇太子及贾妃,苟勖谏请,“故得不废”,时议又“以勖倾国害时”,将他比作孙资、刘放。②另外,王隐《晋书》记荀勖因“誉太子、出齐王”,被朝臣间的私议认为是“损国害民,孙、刘之匹”,甚至提到“后世若有良史,当著《佞幸传》”。③与刘放、孙资一样,担任中书监的荀勖没能逃脱佞幸之讥,三者更是被归为同类。

如果放在“制度性佞幸”的视野下,这样的现象便可得到更深入的理解。如上文所论,建立中书机构是魏晋皇帝的主动选择。缘于这一制度安排,苟勖自然能够受皇帝亲信,其政见也容易得到采纳。时人无法参透其中的机制,当中书官员的意见、行为不符合他们的期待时,只能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任职者的性格与道德。另一方面,从魏晋之际中书监、令遭到不绝于耳的攻击来看,他们获得的机要之权在朝臣心目中并无正当性可言,新建立的中书制度尚未被社会观念认可。关于第二点,还可以补充一些材料。一是齐王芳时中书令空缺,有人推荐李丰,李丰“知此非显选”而有所顾虑,最终因“思附至尊”才选择接受。④“非显选”反映了中书之职声望不高的事实。⑤“思附至尊”则显示,李丰看重的是它与皇帝的亲密关系。也就是说,中书令在制度上虽已成为朝廷要职,但在时人眼中不过是受皇帝宠幸的左右之臣。另一个著名的事例是苟勖自中书监迁为尚书令,不少人向他道贺,苟勖却颇为不悦:“夺我凤皇池,诸君贺我邪!”⑥此处,视中书为凤凰池只是荀勖自己的看法,人们对这一同品级官职间的迁转表示祝贺,⑦则透露出社会观念的好恶。③

对苟勖的攻击中有人提到“后世若有良史,当著《佞幸传》”,《三国志》《晋书》虽没有真正将刘、孙、荀置于“佞幸”的篇目之下,但也延续了舆论的负面评价。陈寿在《刘放传》的末尾一度赞赏刘、孙的“文翰”与“勤慎”,同时以“讥谀之声,每过其实”为两人稍作辩解,但仍不忘强调他们身上“善承顺主上,又未尝显言得失”这样佞幸式的一面。①裴松之将刘放、孙资在明帝临终时“称赞曹爽、劝召宣王”的行为视作曹魏灭亡的祸基,他批评道,孙、刘二人“受人亲任”,得以“制断机密,政事无不综”,却“依违其对,无有适莫”,愤恨之情溢于言表。②另外,从后世看来,晋武帝坚持以惠帝为储君以及遣齐王攸归国的行为,是晋末动乱的根源。赞成其计的荀勖自然无法避免撰史者的指责。除了大量收录时人的恶评,史家在《苟勖传》卷末的议论中也对其展开讨伐,如“史臣曰”称“斗粟兴谣,揄里成咏,勖之阶祸,又已甚焉”,论赞部分又有“倾齐附鲁,是为蝥贼”之语。③综合来看,无论是在社会舆论还是在历史书写里,魏晋之际的中书监、令都被打上了佞幸的烙印。上述历史进程应当视作《宋书·恩幸传》《南齐书·幸臣传》的先声。

中书制度的演进与南朝佞幸书写的成立

若把目光投向两晋之际,首先可以注意到中书监、令在社会观念中摆脱了“佞幸”的污名。这也是制度演进的结果。在职掌上,从东晋开始,中书监、令远离了典奏事、掌诏令等日常性与机密性事务,逐渐过渡为参时务、备咨询、讲文章这样的清闲之任。④当监、令不再“掌机密”,也就褪去了皇帝之“左右亲近”的色彩。与此相应,监、令二职的声望获得极大提升。此处可举王洽的例子帮助理解。东晋穆帝除洽为中书令,从兄王朗遗书于洽,其中有言:“弟今二十九,便居清显要任。”⑤王洽为王导之子,无疑是当世高门,王氏称中书令为“清显要任”,可见此职已被官僚阶层接受与推崇。另外,正如《唐六典》所云“东晋朝更重其职,多以诸公领之”,⑥在东晋一朝的绝大多数时间里,中书监、令之职均由宰相兼领,录尚书事的王导、庾冰、何充、谢安、刘裕等人均同时担任此职。⑦结合前述职权的变化,甚至可以说,中书监、令在东晋后期已演化为崇重才学之士或当朝重臣的荣誉性职位。这种倾向在南朝进一步固定,《梁选簿书》称中书监“自宋已来,比尚书令、特进之流,而无事任,清贵华重,大位多领之”,①明确指出该职已成为贵显而无事任的“清官”。

东晋末期,中书侍郎曾一度获得专掌诏命的职权。②不过,“宋初又置通事舍人,而侍郎之任轻矣”。③此后,中书舍人的权势迅速崛起。王仲荦曾将魏晋以来中书省的发展概括为两个阶段:“第一是中书监、令权重,使尚书的实权陵替;第二是中书省职掌的文书诏命出纳,又转归中书通事舍人,而监、令、侍郎只是清华贵重,反无事任,又成虚位。”④第二阶段始于宋齐时期,中书舍人取代中书监、令、侍郎成为皇帝身边掌管机密的要职。而与此同时,任职者在社会舆论与历史书写中沦为了新的“佞幸”。《宋书·恩幸传》《南齐书·幸臣传》的形成,正是“制度性佞幸”现象在南朝继续发展的结果。

设置舍人的初衷,本来只是处理陈奏的上递与诏命的外宣,即所谓的“通事”。当皇帝“亲览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无所委寄”时,⑤常伴左右并担当喉舌之任的中书舍人很自然成为倚重的对象,从而被赋予制作诏诰、参与决策等重要权力。⑥这样的机制满足了皇帝专权的需要,受亲信的中书舍人却得以深入地影响朝政运作,也就是史料中常提到的“执权柄”。我们可以举一些具体的例子。宋孝武帝时期,戴法兴、巢尚之、戴明宝为中书舍人,“凡选授迁转诛赏大处分,上皆与法兴、尚之参怀,内外诸杂事,多委明宝”,而法兴、明宝“凡所荐达,言无不行”。⑦明帝时舍人胡母颢专权,奏无不可,故时人语曰:“禾绢闭眼诺,胡母大张橐。”③阮佃夫在后废帝上台后兼任中书舍人,“欲用张澹为武陵郡,卫将军袁粲以下皆不同,而佃夫称敕施行,粲等不敢执”。齐武帝时期又有禁母珍之“居舍人之任”,“凡所论荐,事无不允”。⑩如材料所示,中书舍人的职分并无明确的限定,只要皇帝支持,便可事无不综。当任职者拥有这样几乎不受制衡的权力时,腐败、罪恶不可避免地滋生。沈约所谓“方涂结轨,辐凑同奔”“挟朋树党,政以贿成”,萧子显所谓“贿赂日积,苞苴岁通,富拟公侯,威行州郡”,就是对这一制度弊端的简要总结。①

很大程度上,宋齐制度塑造的中书舍人角色与魏晋时期的中书监、令相当。《南齐书·幸臣传》云“中书,势利之职”,《南史·傅昭传》称“居此职者,皆权倾天下”,②中书舍人作为皇帝身边的机要人员陡然崛起,全面介入人事、赏罚等朝廷重要事务,同样给既有的官僚体系带来了强烈震动,他们与官僚集团的冲突在所难免。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是发生在齐武帝永明元年(483)的天文失度事件:

二月,荧惑入太微。时中书舍人各住一省,时谓之四户,既总重权,而势倾天下。玄象失度,史官请行祈禳之礼。王俭曰:“天文乖忤,此祸由四户。”乃具奏舍人吕文显等专权,上纳而不改。

荧惑犯太微是颇为严重的天文异常,王俭上书,直指吕文显等人乃罪魁祸首,希望皇帝能纠正其专权之风,即反映了当时官僚层对中书舍人“势倾天下”的不满。武帝“纳而不改”,后茹法亮等舍人权势尤盛,王俭遂常谓人曰“我虽有大位,权寄岂及茹公”。④王俭感叹自己身处高位却失其权寄,透露出中书舍人权力扩张对原有体制造成的破坏,官员们由此产生的怨望之情也昭然若揭。至于中书舍人大权在握的原因,时人往往将其归纳为任职者借由邪僻便佞的不正当行径骗取了皇帝的宠任。如宋明帝上台后将“素所不悦”的徐爰远徙交州,在诏书中大量使用“谄侧轻险”“利口谗妄”一类词语进行贬斥。⑤又如中书舍人阮佃夫请假回会稽,有人以“佃夫要幸”劝时任会稽太守的王僧虔隆重迎接,僧虔答道:“我立身有素,岂能曲意此辈。彼若见恶,当拂衣去耳。”⑥在这充满鄙夷的语气中,王僧虔用自己的“立身有素”来讥讽阮佃夫之徒以“曲意逢迎”而求得“要幸”的行径。从以上的整理来看,中书舍人因其权势而为众议所非,与魏晋时期中书监、令遭到舆论攻击,处于同一脉络。

不过,中书舍人手握重权,让不少朝臣感到不可接受,必目之为佞幸而后快,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即在此任上得以权倾天下者几乎都是寒人出身。东晋南朝之际政治形势的一大转折,在于皇权的复兴。①为了全面掌控朝政,尤其是抗衡士族势力,南朝皇帝大量起用“身卑位薄”的寒人作为自己的爪牙。寒人任中书舍人,掌握机要之权,便肇因于此。而寒人的崛起,却让士人阶层感到自己所受的威胁日益严重,他们对于“士庶之别”的不断强调,可视作一种抵抗手段。②在这一背景下,士人们常常针对寒人摆出傲慢自大的姿态,甚至极尽鄙薄。这类例子很多,此处仅举几条关于中书舍人的材料作为说明。一是宋文帝时期的中书舍人秋当、周赳拜访时任中书侍郎的张敷,刚刚坐定,张敷便命令左右移动自己的座位,以远离二人,“赳等失色而去”。③二是后废帝朝中书舍人王道隆拜访蔡兴宗,蹑履而至,不敢就席,兴宗“竟不呼坐”。三是齐武帝时中书舍人纪僧真诣江教,登榻坐定,教便命左右曰“移吾床让客”,僧真只得丧气而退。⑤三条材料的核心内容几乎相同,士人在对待前来拜访的中书舍人时,通过移座或不让坐,表示与之划清界限。这类士人面对寒人时不与相接的事迹,在展现士人清高的同时,也饱含对寒人的贬斥。即便是炙手可热的中书舍人,在他们眼中不过是凭借可耻手段得势的小人。

职权和任职者的身份共同构成了宋、齐中书舍人的特质,来自社会舆论的讨伐也由是而起。沈约、萧子显立“佞幸传”,并以寒人任中书舍人者作为采择人物的标准,正诞生于这样的土壤。该历史进程反映了新制度与官僚集团主导的社会舆论之间的持久对抗。从魏晋的中书监、令到宋齐的中书舍人,中书官员的污名化,暴露的是皇帝在身边设立机要职位并赋予其重权的行为,一直难以得到官僚阶层的广泛认可。《宋书》《南齐书》将中书舍人的恩幸形象加以固定,是这种冲突最激烈的表现。

此处还想强调史书作者的士人立场。宋齐以降,寒人虽在政治上渐有作为,但官僚阶层的主体以及社会文化的主导者仍然是士人。叙述历史的权力也主要把持在他们手中。①在专门收纳寒人的“佞幸传”里,通过搜求、铺陈不良事迹,史家力争为每个人物抹上负面色彩。卷首的序言、卷末的史论,则集中了直接、辛辣的批判,前文已提到,撰史者甚至将王朝的衰亡也推咎于寒人。由偏见与敌意构成的佞幸书写,②应理解为士人阶层在话语霸权下对寒人展开的压迫。明白了这一点,刘知幾在《史通》中的困惑便迎刃而解:

纪僧珍砥节砺行,终始无瑕,而萧氏乃与群小混书,都以恩幸为目。③

刘知幾生活的时代与“士庶天隔”的南朝相去有间,故无法理解萧子显的旨趣。相比“砥节砺行”,南朝士人更看重的是出身。纪僧真身为寒人却手握大权,这对士人来说是不可接受的事实,无论他是否以权谋私,也难逃佞幸的骂名。少数士人也担任过中书舍人,《幸臣传》卷首序言举出“东海鲍照,以才学知名”,传中又提到江瞿昙与沈徽孚“以士流舍人通事而已”,“无权利”,“徽孚粗有笔札”。④在萧子显笔下,任中书舍人的士人都是不贪权利的才学之士。对比一下萧氏对两种群体的刻画,“佞幸传”书写者的立场便更加清晰了。

另外,第一节讨论《宋书》时指出,作为篇名的“恩幸”强调的是皇帝的主动性。同样,相较“佞幸”,《南齐书·幸臣传》的篇名在放弃带有“求媚”之义的“佞”后,重点也落在了皇帝一方的宠幸之上。沈约在《恩幸传》卷首序言论述中书舍人权力膨胀的过程,云“孝建、泰始,主威独运,官置百司,权不外假,而刑政纠杂,理难遍通,耳目所寄,事归近习”,萧子显在《幸臣传》“史臣曰”中也提到“中世已来,宰御天下,万机碎密,不关外司”,①两者均认为中书群体得势与皇帝专权密切相关。结合篇名与史家所论,《宋书》《南齐书》的佞幸书写也应视为士人阶层对南朝皇权政治的一种批判。

《梁书》《陈书》不立“佞幸传”的制度因素

再来看看梁陈时期的情况。梁、陈二代的断代史,流传至今的只有姚察、姚思廉父子相继编纂的《梁书》《陈书》。两书与《隋书》《周书》《北齐书》一起,最终在李唐官方的组织下编定。②五部史书中,《北齐书》有《恩幸传》,而梁陈二史均未设此类传。根据篇目的改动,是否可以认为,南朝后期的政治环境已经发生变化,不存在“制度性佞幸”现象?

在中书制度方面,《唐六典》谓梁代中书舍人“人閤内,专掌中书诏诰,犹兼呈奏之事”,③可见其机要之权走向了制度化。④《隋书·百官志》记陈代设中书舍人五人,“领主事十人,书吏二百人。……分掌二十一局事,各当尚书诸曹,并为上司,总国内机要,而尚书唯听受而已”,⑤中书舍人在此时进一步侵夺尚书省权力,甚至演化为朝廷政务的指挥机关。由此而言,梁、陈中书舍人在权势上较宋、齐有增无减。变化主要发生在中书舍人的人选上。《隋书·百官志》云“梁用人殊重,简以才能”,⑥据此可知,梁代改革了舍人的选用标准,门第和才能被列为最重要的条件。⑦这与宋齐时代以寒人典掌机要的局面大相径庭,对比之下,梁武帝崇重舍人之职的意图十分明显。周一良、祝总斌、陈仲安等学者都曾整理过任职者的身份,指出舍人的门第在梁、陈有了明显提升,大部分在任者都是一般高门或低级士族。①当中书舍人主要由具备才学素养的士族出任时,这一群体也就很难再被视作皇帝身边的“左右群小”,该职位的声望无疑得到改善。

不过,寒人任中书舍人者并未就此消失。此处略举数人。一是梁武帝时期的黄睦之。《梁书·陆杲传》载:

果性嫜直,无所顾望。山阴令虞肩在任,赃污数百万,果奏收治。中书舍人黄睦之以肩事托果,果不答。高祖闻之,以问果,果答曰“有之”。高祖曰:“卿识睦之不?”果答曰:“臣不识其人。”时睦之在御侧,上指示果曰:“此人是也。”果谓睦之曰:“君小人,何敢以罪人属南司?”睦之失色。②

在南朝士庶有别的环境中,士人常以“小人”作为寒人的贬称。引文以陆果在梁武帝面前斥责受宠的中书舍人来展现他的嫜直,同时透露出黄睦之的寒人身份。另外,武帝朝的诸昙粲,元帝朝的霍灵超、黄罗汉、罗重欢,也很可能是寒人出身。③陈后主时期又有施文庆、沈客卿。关于前者,《陈书》云“有施文庆者,吴兴乌程人,起自微贱,有吏用,后主拔为主书,迁中书舍人”,《南史》则谓“施文庆,不知何许人也,家本吏门”,④寒人身份十分明确。沈客卿的门第在史料中没有清晰的记载,但《南史》提到他与寒人施文庆“少相亲昵”,在舍人任上又长期勾结小吏出身的阳惠朗和暨慧景,⑤可以推定,沈客卿同样出身寒微。⑥

前引《陆果传》的材料已显示,寒人任中书舍人者在梁代仍然难逃士人的贬斥。施文庆、沈客卿同样也是陈后期社会舆论的攻伐对象。我们甚至可以从北方的材料中找到证据。隋文帝开皇八年(588)伐陈,随军临江的薛道衡认为此举必克,其中一条理由是:“为国之体,在于任寄,彼之公卿,备员而已。拔小人施文庆,委以政事;尚书令江总唯事诗酒,本非经略之才;萧摩诃、任蛮奴是其大将,一夫之用耳。”①薛道衡在北齐多次接对陈使,入隋后也曾作为使主聘陈,与江左人士多有交往。②他视总管政事的施文庆为“小人”,很可能是受南方社会普遍看法的影响。隋军入建康以后,元帅杨广执施文庆、沈客卿、阳惠朗、暨慧景等掌权寒人,因其“邪佞”,斩于宫阙之下,“以谢三吴”。③刚刚攻占江左的隋师,需要开展一些措施来安抚民心,杀施、沈被当作取悦南人的一项手段,恰恰说明南方社会对他们怀有不满。

从以上的梳理来看,经过梁武帝以来的调整,中书舍人之职开始得到官僚层的认可,不过,其职权一旦掌握在寒人手中,仍然会激发社会舆论的反抗。南朝后期,寒人任中书舍人者依旧没能摆脱邪佞的形象,此点与宋、齐时代无异。

值得注意的是,在初唐以前还出现过数部梁、陈史著述,许亨、许善心相继撰成的《梁史》留下了一些关于篇目设置的材料。据《陈书·许亨传》,许亨在陈代撰《梁史》,“成者五十八卷”。④其子许善心先后仕于陈、隋,“随见补葺”,“修续家书”,终成七十卷。⑤在该书《序传》里,许善心提到了卷次篇目,其中类传的设置为:

《外戚传》一卷,《孝德传》—卷,《诚臣传》一卷,《文苑传》二卷,《儒林传》二卷,《逸民传》一卷,《数术传》一卷,《藩臣传》一卷……《止足传》一卷,《列女传》一卷,《权幸传》一卷,《羯贼传》二卷,《逆臣传》二卷,《叛臣传》二卷。⑥,

可见,在《梁史》类传的末尾,有“权幸”之篇,南朝正史设“佞幸传”的做法得到延续。虽然传中内容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但结合前文所述梁、陈时代依然存在的“制度性佞幸”现象,不难推断,许氏父子于陈隋间撰写的《梁史·权幸传》继承了《宋书》《南齐书》的佞幸观,仍然以寒人任中书舍人者作为立传对象。

这样看来,姚思廉不立“佞幸传”,既不足以完整体现南朝后期社会形势,也是对历史书写传统的反动。该类传被取消的因由,可能只有放在南北朝隋唐之际制度文化变动的背景下才能理解。

与魏晋南朝不同,北朝的中书机构不曾获得在皇帝身边专掌机密的职任,祝总斌指出:“北朝中书省的最大特点,便是从来没有执掌过像魏晋(中书监、令)、南朝(中书舍人)那样重的权力,基本上只是一个“掌诏诰’或‘管司王言”的机构。”①“制度性佞幸”的现象因而没有在北方出现。终结南北朝的隋唐,在吸收双方制度因子的基础上,建立起崭新的政治体制。单就中书省来说,它此时已发展为相当完善的行政机构。②经过较长时间的调适、融合,中书机构在成立初期与既有官僚体系相冲突的情形不复存在,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各有分工又互相配合,共同组成隋及唐初的中枢机关。另外,在唐前期,中书舍人的角色亦十分突出,中书省的具体事务主要由他们来承担。③据《唐六典》,舍人的职责包括“侍奉进奏”“参议表章”以及劳问将帅宾客、预裁“有司奏议、文武考课”等事项。④可见,舍人的职权具有清晰的规定与明确的限界,显示该职已走向稳定、成熟。与本文密切相关的还有一点,即中书舍人在初唐成为“清官”。⑤我们知道,南朝“清官”“浊官”的概念,是士族政治的产物,反映的是士族阶层的好恶。⑥宋、齐时代经常任以寒人的中书舍人,是士流反感、仇视的对象,无疑应属浊官。⑦梁武帝革选以后,此状况可能才稍有改观。相对于南朝的“官以人而清”,自孝文帝开始,北魏“以皇权的威力和法令的形式”区别了官职的清浊。③唐朝承此做法,从制度上对“清望官”“清官”进行规定,促成了“人以官而清”的局面。◎在这一背景下,被认定为“清官”的中书舍人,自然成为入仕者所看重与推崇的官位,①任职者的身份(寒人或士人)不再构成影响其声望的因素。综上所述,进入隋唐,中书舍人在职能上实现了规范化,当初的负面形象也被“清官”的光芒掩盖,“制度性佞幸”的根基至此完全消解。

与私修而成的《梁史》不同,《梁书》《陈书》的编纂是在官方的组织、监督下进行的,书中内容必须迎合李唐朝廷的历史认识与价值观念。在初唐的制度环境中,中书舍人一职的性质以及时人的态度,已较南朝发生了根本变化。姚思廉若仍坚持《宋书》以来的立场,将寒人任中书舍人者通通视为破坏政治发展的负面势力,并设立专门的“佞幸传”开展集中批判,无疑有悖于初唐的政治文化,甚至可能招致皇帝、朝臣的不满。不少研究已注意到,为了符合当前的要求,初唐史官在撰写“五代史”以及《晋书》的过程中,对先唐历史进行过刻意改造。②“佞幸传”在《梁》《陈》二书中的缺失,也许出于同样的原因。

另外,李延寿在唐高宗时期私撰而成的《南史》也有《恩幸传》。在卷首序言中,李延寿提到此类传旨在汇集“四代之被恩幸者”,“以继前史之作”。③不过,《南史》采择人物的方式与南朝佞幸书写已有很大差异,以下稍作解析。对照《宋书·恩幸传》可知《南史》中刘宋佞幸的部分基本因袭自前者。而在《南齐书·幸臣传》的基础土,李延寿补充了郁林王在位时期的萘母珍之、徐龙驹、曹道刚等人,以及茹法珍、梅虫儿等东昏侯的宠臣。这些人为何会被选中?在齐代恩幸的末尾,《恩幸传》记有梁武帝攻入建康后诛杀的“佐成昏乱者”,法珍、虫儿排在名单的第一、二位,④这应该就是李延寿决定补充此二人的依据。又,《南齐书·郁林王纪》载:“中书舍人禁母珍之、朱隆之,直閤将军曹道刚、周奉叔,并为帝羽翼。高宗屡谏不纳,先启诛龙驹,次诛奉叔及珍之,帝并不能违。”⑤引文提到,齐明帝篡位过程中先后诛杀了禁母珍之等郁林亲信,李延寿很可能也是参照这种现成的名单而为珍之等人立传。这种“按图索骥”的操作方式在梁、陈佞幸部分更为明显。梁代的周石珍,是平定侯景后,被送往江陵由梁元帝定罪、处死的人物。①陆验、徐骥则被侯景视为梁武帝身边的奸臣,侯景起兵,一度以讨伐朱异、周石珍以及此二人为名。②杨广攻入建康后,戮“五佞人”,③《恩幸传》收录的施文庆、沈客卿和徐哲位列其中。陈朝君臣被迁至长安后,隋文帝诛杀了所谓的“四罪人”,④李延寿又据此为孔范以及王珪、王仪、沈璀立传。不符合这项原则的仅陈代司马申一人。⑤在这些被李延寿纳入“佞幸传”的人物当中,除禁母珍之、施文庆、沈客卿外,均非寒人任中书舍人者。综合来看,《南史》只是保留了“恩幸传”的篇目,《宋书》《南齐书》采纳人物的标准已被抛弃。随着“制度性佞幸”现象的瓦解,从士族官僚角度对寒人任中书舍人者开展批判的立场,最终也从佞幸书写中淡出。

小结

以上详细考察了汉唐间正史“佞幸传”的演变轨迹,力图揭示南朝佞幸书写同中书制度间的紧密关联。魏晋时期,皇帝为更加有力地操控朝政运作,在禁中新设中书机构以典掌机密事务。这一变革引发了朝臣的普遍不满,因此项制度而手握重权的中书监、令被指斥为谄媚逢迎的佞幸。世入南朝,监、令的职责转移至中书舍人,皇帝以寒人任此职,更是让作为官僚集团主体的士人感到不可接受,代表这一阶层立场的《宋书·恩幸传》《南齐书·幸臣传》《梁史·权幸传》由此诞生。南朝式士族政治的终结以及中央官制的演进,才最终平息了社会舆论与历史书写对中书官员的长期讨伐。这一历史进程展现了新制度被社会认可之前的曲折经过。“制度性佞幸”现象的出现与消解,也为观察中古制度文化的转型提供了一条线索。

过去我们研究某种新制度的影响,注意力往往没有离开制度本身,谈论得比较多的是新制度与其他制度有何关联、新制度对行政有何损益等“冷冰冰”的问题,很少顾及变革的承担者在新制度面前的所思所感。本章揭示了中书机构的成立所引发的一场为时漫长、规模浩大的舆论抵抗,足以让我们意识到,官僚群体的心态与反应也是讨论制度演进时不可忽视的侧面。关注新制度如何改变当时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如何看待制度,如何学习新的行政规则、适应新的官场秩序,其观念又如何反作用于制度的走向,不仅能使我们对于制度的理解愈发立体、深入,原本有些“枯燥”的制度史也会因此呈现出更加丰富的面貌,变得有血有肉起来。

本文选自《汉唐间的制度文献与制度文化》(黄桢 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有删节,注释从略,原题为《中书省与“佞幸传”——南朝隋唐间制度文化变迁之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