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某个商人,客居在外地,经常一年到头不回家。家里养着一条白狗,商人的妻子就诱使它与自己交合。狗也对此习以为常。
有一天,商人回了家,与妻子一起躺在床上。狗突然蹿进来,跳上床撕咬商人,竞然把他咬死了。后来邻居们渐渐听到了风声,都为此事愤愤不平,报告了官府。
官府刑讯那个妇人,妇人却坚决不肯承认,于是把她收进了监牢。长官又命令把狗绑来,才把妇人提出狱。狗忽然见到了妇人,就直奔上前扯破妇人的衣服做出了交合的样子。妇人这才无话可说。官府派两个差役押解案犯去巡抚衙门,一个差役押解人,另一个差役押解狗。
有些想看人狗交合的好事之徒,就一起凑钱贿赂差役,差役于是把妇人与狗牵在一起让他们交合。所经过的地方,围观者常常有好几百人,差役因此而得到了不少钱财。后来人和狗都用剐刑处死了。唉!天地之大,真是无所不有。然而有副人的面孔,却去与兽类交合的,难道只有这一个妇人吗?
结事;幽会濮上,自古受人讥讽;相约桑中,也为人所不齿。竟有某人,不堪忍受独守闺门之苦,放浪地思恋起苟且交合之欢。夜叉伏在床上,竟是家里的雌高;狗的阳具进了洞,就成为被底的情郎。交合之际,狗尾乱摇;情欢之间,蛇腰屡扭。尖锥处于皮囊之中,一抬腿便脱颖而出;恋情结在箭头之上,刚射进去就落地生了根。忽然想到异类间的相交,真是不可思议。狗在家中对着奸夫应当吠叫示警,却自身为奸夫,嫉妒杀人,这种罪过朝廷的法律难以处置。
人本不是兽类却事实上成了兽类,淫乱污秽,连豺狼、老虎也不屑于食其皮肉。唉!女方因奸杀人,可判女方剐刑;至于狗因奸杀人,阳世却没有相应的刑罚。人作恶,则罚他来世作狗;至于狗作恶,阴间恐怕也无法可施。应该肢解后捉拿它的魂魄,押往阴间去请教阎王看怎么办。
生儿还债:
新城的王大司马家中,有一个主管账目的仆人,虽然没有官爵,但是家里富有资财。一天,他忽然梦见一个人急匆匆地跑进来,说;“你欠我的四十贯钱,如今应该还清了。”问这个人,这个人也不回答,径直走向内室去了。
他睡醒以后,妻子生下了一个男孩。他心中明白这是他前世恶业的果报,就把四十贯钱捆放在一间屋子里,凡是这孩子穿衣吃饭看病买药的钱都从这里支取。过了三四年,,他察看了一下屋子里的钱,只剩下了七百文。
正好这时乳母抱着孩子来了,在他身旁逗弄小孩玩乐。他于是对孩子呼喊说:“四十贯钱快花光了,你也应该走了。”他话音刚落,孩子突然间眉头紧锁,脸色大变,脖子耷拉下来,眼睛直直地瞪着。再去摸摸孩子,已经断了气。于是,他取出剩下的钱买了埋葬用具把孩子埋葬了。这件事可以当成是对欠债者的告诚。
从前有个老而无子的人,去问高僧这其中的缘故。高僧说:“你不欠别人的,别人又不欠你的,怎么能有儿子呢?”大概生了好儿子,是别人要报答我的善缘;生了顽劣之子,那是别人以此来向我讨还欠债。所以,生了儿子的不必高兴,死了儿子的也不必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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