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2023年“钜惠三川·周到消费”

消费券发放活动公告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发放时间:2023年11月27日10:00

使用期限: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0日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在“周到办APP”发放,共发放家居、电子产品消费券80万元和餐饮、零售消费券68万元,用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市财政收回。

(一)发放范围。消费者在周口中心城区(不含淮阳区)指定商家进行餐饮、家电、零售等消费时,符合满减标准的,立减抵扣予以补贴,商家名单在“周到办APP”首页活动专区公示。

(二)使用规则。

(1)家居、电子产品消费券共发放三种类型:500元券、300元券、100元券,单笔消费5000元以上(含5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3000元以上(含3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3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1000元以上(含1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

(2)零售、餐饮消费券共发放三种类型:100元券、50元券、20元券,单笔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50元以上(含5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消费券。

(3)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指定商家交易时,通过“周到办APP”跳转云闪付活动界面,出示“付款码”“被扫”支付使用。各种类型消费券每人每周可各使用一次,先用先得,用完为止。

(4)消费券可与APP平台促消费活动、实体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

三、注意事项

1.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商家,要积极搞好宣传,开展打折让利活动,鼓励企业线上促销,引导顾客线下消费。要在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活动,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

2.参与活动企业要坚持诚信经营,切实让消费者得到实惠。若出现虚开发票、变相涨价等违规作弊行为,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周口市中心城区参加消费券发放活动商家名单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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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

审核:金 朝

监制:武文科

总监:程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