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2023年“钜惠三川·周到消费”
消费券发放活动公告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发放时间:2023年11月27日10:00
使用期限: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0日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在“周到办APP”发放,共发放家居、电子产品消费券80万元和餐饮、零售消费券68万元,用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市财政收回。
(一)发放范围。消费者在周口中心城区(不含淮阳区)指定商家进行餐饮、家电、零售等消费时,符合满减标准的,立减抵扣予以补贴,商家名单在“周到办APP”首页活动专区公示。
(二)使用规则。
(1)家居、电子产品消费券共发放三种类型:500元券、300元券、100元券,单笔消费5000元以上(含5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3000元以上(含3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3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1000元以上(含1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
(2)零售、餐饮消费券共发放三种类型:100元券、50元券、20元券,单笔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50元以上(含5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消费券。
(3)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指定商家交易时,通过“周到办APP”跳转云闪付活动界面,出示“付款码”“被扫”支付使用。各种类型消费券每人每周可各使用一次,先用先得,用完为止。
(4)消费券可与APP平台促消费活动、实体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
三、注意事项
1.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商家,要积极搞好宣传,开展打折让利活动,鼓励企业线上促销,引导顾客线下消费。要在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活动,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
2.参与活动企业要坚持诚信经营,切实让消费者得到实惠。若出现虚开发票、变相涨价等违规作弊行为,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周口市中心城区参加消费券发放活动商家名单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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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
审核:金 朝
监制:武文科
总监: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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