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公民必须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正当诉求。不能因为上访没让自己满意,就以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等非常规手段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真的别再非法上访了,尤其不要极端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一不小心就会被判刑住进监狱。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典型案例:
案例一:安徽省无为市城镇居民朱某某自2019年起,屡次反映同一诉求,对其反映诉求,无为市相关部门已于2021年给予书面答复,但朱某某仍然屡次以访施压,并于2023年5月30日就同一事由越级信访,因其涉嫌扰乱单位秩序,2023年6月1日,无为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案例二: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居民李某某反映拆违补偿等问题,多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登记,在信访部门明确答复其诉求不合理的情况下,长期以访施压,无故缠访闹访,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022年7月4日,李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台儿庄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22年8月18日,李某某被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例三:自2020年10月起,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某镇村民徐某某等人多次通过各种信访途径越级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某村村务、财务、土地确权及征地补偿等事项,在签订《承诺息诉罢访书》后仍持续采取“打卡式”、“串联式”信访,多次越级进京上访,滋事扰序、缠访闹访,以访牟利,严重扰乱正常信访秩序。2023年2月,徐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四:河北省衡水市滨湖新区魏屯镇李某某、吕某某就同一信访事项在短时间内多次重复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严重扰乱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影响恶劣。李某某、吕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规定,分别于2023年5月20日、25日给予李某某、吕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山东省日照市孔某海因其反映个人在日照购房纠纷问题开始到各级信访,2010年,经多方努力工作,个人诉求问题全部解决,并与日照某房产公司签订《终结信访协议》,但孔某海违反协议规定,2022年8月26日至31日期间,孔某海多次到国家信访局恶意连续登记5次,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9月5日,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给予孔某海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合法维权是前提。每个公民都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照法律程序,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越级上访?
什么是逐级走访?
越级上访
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的上访行为即为越级上访。对于越级上访,信访部门不予接待受理。部分群众对此存在认识误区,将“不越过某一层级,依次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的“三级跳”理解为逐级走访,这是非常错误的。
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所以“三级跳”毫无疑问属于越级上访。例如居民反映拆迁问题,应当向街道和区级信访部门反映,如该居民到市级、省级或国家机关上访,则属于越级上访。
逐级走访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访必须依法依规,非法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任何形式的越级上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坚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纵容。
非正常上访会触及哪些罪名?
一、寻衅滋事罪
非法上访人员最容易触犯的罪名,主要表现形式有随意殴打、辱骂、恐吓、追逐、拦截接访人员或其他群众,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提醒:上访人员上访时一定要避免上述行为,且对于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等重要地区非正常上访,按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警告、训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非法上访,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的,也涉嫌寻衅滋事罪。此罪轻者可判5年以下,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提醒:很多上访群众内心可能并没有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这个概念,也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是属于集会、游行和示威了,虽然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但必须按照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许可进行并服从安排,否则就是非法,可能涉嫌犯罪。此罪,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
三、妨害公务罪
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提醒:此罪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造成重伤死亡的,分别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处罚。
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所谓聚众是指纠集3人以上。
提醒:此罪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五、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物质损失或是造成恶劣的政治、社会影响的行为。
提醒:此罪相比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为更为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并限定为国家机关。此罪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六、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
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提醒:上访要尽量避免在车站、码头等场所,因为只要是聚众就难免会影响交通秩序,更易获罪。此罪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
七、敲诈勒索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提醒:根据数额不同轻则可判3年以下,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八、诬告陷害罪
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
提醒:上访中切不可由于不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为了引起进一步重视或处于报复心理,凭空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构成犯罪。此罪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九、故意毁坏财物罪
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或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人公然毁坏财物的都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提醒:对于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的行为,并没有损失数额的要求。此罪,根据数额和情节不同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十、危害公共安全罪
指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常见的几种形式有私设电网、驾车冲撞、传播疾病等。
提醒:此罪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不需要任何后果,只要司法人员认定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可以定罪,因此上访切勿采取极端手段,可能你无意危害公共安全,但是只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就可能涉罪。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来源:冀云黄骅
编审:于国树 崔秩恺
审核:孟 辉
邮箱:zjrongmeit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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