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开展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上牌须知

1、本次登记上牌对象为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及2019年4月15日之前生产,符合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的,且车辆合格证及销售发票齐全的电动自行车上绿色号牌;无车辆合格证及销售发票的,以及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白色临时通行号牌。以上两种号牌免费办理。

2、对属于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的两轮电动车,需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

二、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车主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销售发票以及车辆到上牌点办理,没有车辆合格证、销售发票的,到上牌点签订承诺书。

三、登记上牌地点

八公山乡、双桥镇、涧沟镇、丰庄镇、迎河镇、张李镇、隐贤镇、板桥镇、安丰塘镇、窑口镇、陶店乡镇、保义镇、众兴镇、茶庵镇、三觉镇、刘岗镇、双庙集镇、瓦埠镇、大顺镇、寿春镇九龙片居民,在各派出所办理登记上牌。堰口镇、正阳关镇、安丰镇、小甸镇、炎刘镇、新桥园区、寿蜀园区居民,在驻片交管中队办理登记上牌。城区居民在车管所办理。

四、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不同车型两轮电动车上牌流程图

来源:寿县警方

责编:月月 审核: 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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