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29日,存续期管理机构披露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的处置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工作进展情况:存续期管理机构督导发行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等,做好存续期信息披露及违约处置进展情况。

存续期管理机构督促发行人尽快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全力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发行人积极响应持有人合理诉求,建立沟通平台,协调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

另外,后续工作安排: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持续督导发行人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履行对本期债券的偿付义务。

继续督促发行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沟通债券持有人等后续处置工作。

还将与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投资者的各项诉求。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该期债券发行金额人民币5.8亿元,利率6.92%,发行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债券期限为2+2年,债项余额人民币5.8亿元。

债券原行权日为2023年1月29日,原到期日为2025年1月29日,加速到期日2022年4月19日。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6.2904亿元(计息期间为 2021年1月29日至2022年4月19日,共4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