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23年11月28日,备受广大网民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于9月18日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出生于1963年,云南鹤庆县白族人。自小家境贫困,有四个兄弟姐妹,她最小,8岁开始上学,但只读了两年,后来母亲去世了,她不得不辍学回家劳动。

21岁时,余华英嫁给了重庆的王某文,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女儿,女儿三岁时,丈夫病倒去世(又说入狱),丈夫去世后,余华英在外地打工时认识了龚某良,两人在1992年生下了一个儿子。然而无力抚养,龚某良提议将私生子卖到邯郸,最终,夫妻两人以5000元的价格卖了亲生孩子。

不久之后,龚某良在贵州做水果生意失败,亏了不少钱。龚某良再次提议卖孩子,1993年的正月初七,余华英与龚某良合谋,在遵义火车站附近拐走了6岁的男孩蔡战胜,然后以4000元的价格卖出。

随后,余华英夫妻两人继续将另外10名儿童拐卖到邯郸。拐骗儿童时,他们会在一个地方租房住上十天半个月,一边与周围的人熟悉起来,一边寻找合适的小孩。当与小孩建立优良关系后,他们用零食引诱并拐走孩子。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个月。

2004年10月14日。她因犯拐卖儿童一案(使用假名张芸)被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后经减刑,于2009年5月18日刑满释放。

两年前,被余华英拐卖的第五个孩子、已经30多岁的杨妞花在网上发视频寻亲,引发关注。后来在热心人的帮助下,杨妞花找到了家人。被拐26年后,杨妞花回到了贵州的家乡,可已经物是人非,杨姐姐杨桑英回忆说,妹妹丢了之后,父母天天找,也喊了老家的亲朋好友帮忙找,怕人贩子把妹妹带走,他们拿着被子在火车站里住,还向老家算命的“神婆”求答案,父亲抑郁之下,挑选了借酒浇愁。在杨妞花被拐两年后去世。而她的母亲遭受了这样接二连三的打击,也承受不住,变得精神恍惚。甚至会跑到山上,说是听见女儿在喊她。最终在杨父去世一年后,也追随而去。

杨妞花后悔、悲伤和愤慨,决定报案,寻找人贩子。立案不到一个月,余华英被抓获。警方调查后发觉,被她拐卖的儿童不止杨妞花一人。

【法眼看世界】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峻,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起案件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公众对这种道德败坏、罪大恶极的行为深感愤慨。我们在对余华英行为愤慨的同时,也要反思社会背景和制度缺陷背后的问题,如何完善制度,减少此类拐卖事件的发生。

一、专门成立了打拐工作的机构,加大打击拐卖犯罪的力度,公安部专门设立打拐办公室,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打拐行动计划,各个省、区、市也都成立反拐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综合治理。

二、建立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的长效机制。公安部建立全国打拐的DNA数据库,要求对破案挽救的被拐卖的儿童进行排查,发觉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和挽救的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以及失踪被拐卖的儿童父母都要采血检验,及时录入全国的DNA数据库,通过查询、比对,加大排查力度。

三、公安机关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动“全民反拐”,组织专项行动化解打拐难点,进一步完善公安部的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公布平台。以便能够第一时间将儿童失踪信息通过新媒体和移动应用终端推送给周边群众,协助公安机关尽快找回失踪儿童。

四、公安机关深化对来历不明人员摸排比对工作,对街头流浪、乞讨卖艺的,被强迫违法犯罪的,需加大打击力度;民政部门福利、救助机构收助的等来历不明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临时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一律采集DNA信息后护送到救助治理站。

五、严厉打击贩卖出生证的行为,增加收买儿童合法化的难度,让有购买儿童想法之人心存顾虑,不敢轻易收养拐卖的儿童。

余华英的拐卖儿童案件,给了公众一个强烈的警示,我们也应该借此机会反思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否充分,反思如何封堵制度的漏洞,纠正不完善之处。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遏制类似罪行的发生,保证每个儿童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