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促进消费的工作举措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 周婧 摄
今年年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加大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力度,服务保障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稳定就业方面,今年1月至11月,上海法院共审结一审劳动合同纠纷21743件,同比上升64.79%。其中,因劳动合同解除引发的纠纷占比达到63.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介绍,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上海法院妥善处理涉及患病职工、工伤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纠纷,同时贯彻落实国家保就业保生产、复工复产等政策,依法支持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缓交社保费等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
在促进消费方面,今年1月至11月,上海法院共审结一审消费类案件79309件,同比上升46.54%。这类案件呈现数量激增、类型集中、新型消费业态纠纷逐步显现等特点。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上海法院还发布了10个涉及“稳就业”与“促消费”典型案例。其中,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法官龚平介绍了由她审理的“孕期女工被辞退案”。该案中,公司以女员工在职期间多个工作日出勤不满8小时构成事实早退、早退次数已达员工手册规定的严重违纪程度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仔细查阅双方提供的证据后认为,员工手册对早退的定义并不明晰,公司此前也从未就早退问题向劳动者提出异议,从保护“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依法判决支持了女职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请。
新民晚报见习记者 陈佳琳 通讯员 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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