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的决定》,命名纠纷类警情调处“小脑+手脚”工作法等100个创新工作法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并予以通报。一起来看下其中的台州名单↓

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名单

(台州市)

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三式”工作法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防化解涉企模具类纠纷工作法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三化十二制”预防化解纠纷工作法

(台州市黄岩区南城街道)

“和合金融”解纷工作法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共联检察”解纷工作法

(临海市人民检察院)

能级工资集体协商

助力化解劳资纠纷工作法

(温岭市总工会)

“三联三共”化解

流动人口矛盾纠纷工作法

玉环市委政法委)

“和合调解”工作法

(天台县司法局

“五环智控”解纷工作法

(仙居县委政法委)

预防化解涉海矛盾纠纷工作法

(三门县委政法委)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希望被命名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的所在单位珍惜荣誉,当好示范,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创新做法,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为浙江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张婷

一审:符薇薇

二审:泮永翔

三审:黄元杰

来源:浙江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