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1日消息,龙海市永铭生猪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被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人民币12万5000零2元整的罚款

据公告内容,龙海市永铭生猪有限公司通过私设暗管等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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