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为消除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小区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近日咱海淀多处地区继续进行着拆除违建的行动。
1
永定路街道复兴路79号院
近日,永定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复兴路79号院西门的一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建筑面积40平方米。
“这处建筑存在多年,就在小区门口,不仅影响小区的环境面貌,更影响居民出行。”小区居民纷纷表示。
据了解,该违法建设位于六街坊西门门口处,为2002年之前建设,砖混结构,建设方主要用于出租和仓储。由于该建筑物建设在小区门口,严重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且房屋内存在私搭电线、违规用水、堆物堆料等情况,安全隐患严重。
历经一系列现检现勘、调查取证、宣讲政策、走访约谈等持续性的工作之后,11月7日成功拆除。
道路恢复后,街道在小区大门原有基础上拓宽了5米,优化了小区出行环境,最大限度方便了居民通行。
2
太平路甲21号院
太平路甲21号院建于1982年,有多家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并不承担管理责任,又因太平路甲21号院的产权性质是央产,不在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因而这个只有一栋楼、65户147人的小院成了缺乏管理的老、旧、小。因年久失修,楼体外墙掉皮现象严重;汛期楼顶、楼体均有不同程度的漏水、渗水的情况;院内路面坑洼、凹凸不平,在雨季时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永定路东里社区根据居民反映的情况和实地查看了解后,与居民深入沟通,针对小区突出问题和解决办法,召开民情议事会,大家商量着办,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积极沟通、拆除“违建”,建设美好社区
太平路甲21号院最东面有两处违建,一处是居民自己焊制的铁皮停车棚;另外一处是居民自建小房,用于存放私人物品。为更好地建设甲21号院,社区党委多次联系违建事主,沟通拆违事宜。在社区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和楼门长的积极配合下,两名房主表态同意拆违,积极配合社区的路面硬化工作。
再来看看这处腾退项目的拆除情况:
随着朱房四街改造项目签约选房工作的有序推进,多数被腾退人已陆续完成搬家、交房等工作。
目前,朱房四街改造项目已交房屋拆除工作正在持续发力,目前累计已收院落超440个,拆除院落170个,累计拆除面积超3万平方米。
在大家搬家交房忙碌的同时,也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项目指挥部温馨提示村(居)民朋友们,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向违法建筑说NO!
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不仅占用了公共空间,影响着区域内的环境,而且建筑物未经规自审批、消防等部门排查,也为区域的安全稳定埋下隐患。为有效推动海淀区违法建设治理,近期,海淀区将持续加大对区域内违法建筑的认定及拆除力度,践行违建“零容忍”,保障区域安全稳定。
案例
111间违建房被拆!
科普·违法建筑
01
什么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法建筑一般包括: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五)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六)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七)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02
认定的违法建筑如何处置?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看看邻居们都在团什么?
■说明:本文由海淀这些事儿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部分信息来源自:朱房四街改造项目、永定路街道办事处、
■本公众号法律顾问由北京市承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梁晶晶律师担任。电话(微信同号):13911762815
关注海淀这些事儿
看海淀大事小情,搜周边吃喝玩乐!
=======海淀的邻友圈!=======
商务微信:jiasupao2014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