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县公安局
单县交通运输局
单县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取缔单州路"马路市场"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城区市场经营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彻底解决刘海批发市场外溢造成的"马路市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县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取缔单州路"马路市场"。
一、取缔时间:2023年12月8日(农历十一月二十六)零时开始。
二、缔范围:单州路(湖西路至白云路段)的所有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占道装卸、占道堆放等所有违规占道行为。
三、疏导区域:上述取缔范围内的所有占道行为,必须于2023年12月8日零时起全部禁止,鼓励经营者进入政府规划的市场内经营。刘海市场内有经营场所的,可以继续在该市场内经营,市场内无经营场所的,可以到单县绿色之舟农商物流园经营,并自觉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管理。
四、方法措施:凡2023年12月8日零时之后,未按照《通告》要求,继续在该路段经营的,一律严肃查处,坚决取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和南城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各类占道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妨碍执法,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对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经营者积极配合,互相转告,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政府许可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城区市场环境
特此通告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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