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法庭成功调解结案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22年1月,小李(化名)与小张(化名)经媒人介绍相识,按习俗于2022年5月28日定亲,小李诉称定亲当天小张及家人收取彩礼、三金等。2022年5月29日,小张到小李家又收取了10000元见面礼。中秋节及过年小张家又收取了小李价值10000元的礼品。之后两人分手,因退还彩礼具体金额产生纠纷,小李诉至法院。

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详细解释了关于婚约彩礼方面的法律规定,小张也在调解过程中对自己收到的彩礼金额进行了辩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小张退还原告小李彩礼款及三金。至此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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