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2月5日消息,ST同洲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龙岗区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盛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丰地产”)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过程中,公司申请追加盛丰地产股东刘飞祥、曾庆宾为被执行人,但深圳龙岗区法院裁定驳回了公司的追加请求。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以审计机构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