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质量指标监测基本数据集实施指南(2022版)》

护理质量指标——床护比(NQI-01)

一、指标定义

指统计周期内,监测单元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所配备的执业护士人数比例。其中包含:

1.医疗机构床护比(NQI-01A):统计周期内,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数与医疗机构执业护士人数的比。

2.病区床护比(NQI-01B):统计周期内,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数与医疗机构病区执业护士人数的比。

3.重症医学科床护比(NQI-01C):统计周期内,重症医学科实际开放床位数与其所配备的执业护士人数的比。

4.儿科病区床护比(NQI-01D):统计周期内,儿科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所配备的执业护士人数的比。

二、指标意义

反映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和护理人力的匹配关系。了解当前实际开放床位所配备的护理人力配备状况,建立一种以实际开放床位为导向的护理人力配备管理模式,保障一定数量开放床位病区的基本护理人力配备。为医疗机构及其病区护理人力配备提供参考、评价指标。评价医疗机构、病区或重症医学科基本护理人力配备情况,可进行同级别医疗机构横向比较。

三、说明

1.执业护士:指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在本医疗机构注册并在护理岗位工作的护士。

包括: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护理管理岗位护士、其他护理岗位护士、护理岗位返聘护士、护理岗位的休假护士(含病产假)护士。

排除:医疗机构职能部门、后勤部门、医保等非护理岗位护士,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护士,未在本院注册的护士。

2.实际开放床位数:指医疗机构实际长期固定开放的床位数(不论该床是否被患者占用,都应计算在内)。

包含:编制床位;除编制床位外,经医疗机构确认,可以常规收治患者的床位;开放时间≥统计周期1/2的加床床位。

排除:急诊抢救床位、急诊观察床位、手术室床位、麻醉恢复室床位、血液透析室床位、接产室的待产床、母婴同室新生儿床、检查床、治疗床、临时加床。

3.病区:指医疗机构有实际住院床位病区的总称(包含重症医学科)。

4.重症医学科:指独立设置的收治危重患者的科室或病区,其人员管理和使用应当独立于其他科室或病区。

包含:综合重症监护病房、独立的专科重症监护病房。

排除:科室内部设立的重症监护病床、与其他科室或病区存在人员交叉管理使用的重症监护病区。

5.儿科病区:指独立设置的收治儿童患者(≤18岁)的病区。

包含:儿科呼吸、消化、神经、泌尿、血液、内分泌等内外科疾病的儿童病区。

排除:新生儿重症监护病区、儿童重症监护病区(PICU)、儿科门诊、急诊等。

以上内容来自《护理质量指标监测基本数据集实施指南(2022版)》

来源 | 护理部 陈晨

编辑 | 党政办 安明燕

校对 | 护理部 程丽娜

审核 | 党政办 谭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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