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一座公寓内住着一些和蔼可亲的大妈们,她们喜欢在公寓楼下唱歌,因为这里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而且还有一条休闲河道可以供她们散步和休息。然而,大妈们的声音过大,让住户们感到非常困扰。每当夜幕降临,她们便开始唱歌,声音响亮而有力,仿佛要让整个公寓的人都听到她们的美妙歌声。

住户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是大妈们依然每天准时出现在公寓楼下,尽情歌唱。他们尝试和大妈们沟通,但是发现这并不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

在这个困境中,两个年轻的小伙子出现了。他们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向相关部门抱怨或者直接跟大妈们对抗,而是想出了一个非常聪明的办法——用哀乐对抗大妈们的歌声。

这两个小伙子拿出一个大音响,在大妈们的旁边放起了哀乐。大妈们一听到这个声音,立刻就没有心情唱下去了。她们一脸愤怒,指责这两个小伙子没有道德,甚至扬言要打110报警。

但是这两个小伙子并不理会大妈们的指责,他们只是静静地听着哀乐,享受着胜利的喜悦。他们知道,这种办法对付那些害怕哀乐的大妈们是非常有效的。

这个办法果然奏效了,大妈们再也没有出现在公寓楼下唱歌了。住户们也终于可以安静地生活了。他们感激那两个年轻的小伙子,因为他们的智慧和勇气解决了他们长期以来的困扰。

在此事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典》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下面我将根据这些法律的具体条款,结合律师的专业角度,对当事人所触犯的法律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大妈们扰民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大妈们在公寓楼下唱歌,声音过大,严重干扰了住户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住户的合法权益。因此,大妈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他人权利的事实。

其次,对于小伙放哀乐抵抗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小伙放哀乐的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抵抗了大妈们的扰民行为,但是其行为本身也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一种,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此事件中,大妈们最怕哀乐,因此小伙利用这一心理,通过放哀乐的方式抵抗大妈们的扰民行为。这种行为虽然有些不妥,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小伙的行为并没有构成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对于大妈们扰民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小伙放哀乐抵抗的行为,虽然有些不妥,但是并没有构成违法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

这件事告诉我们,有时候我们需要用一些创新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需要用暴力或者言语来解决,有时候用智慧和勇气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也提醒我们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影响到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