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传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翔安附属学校两名老教师被缉拿归案。具体是犯了什么事情,我想大家的脑回路只要是正常一点的,就都能想到那肯定还是裤衩子里那点事。一般是那些小偷小摸地也不至于那么吸引人们眼球。那么具体这三名男老师一下都被抓到了监狱,到底是犯了什么事呢?
案件细节
后来,王某带着赵某先行离开,他们一起去了湖里区高林中路的一家公寓酒店打算开房。然而,当王某试图强行与赵某发生性关系时,赵某坚决拒绝了,王某只好放弃。
凌晨3点左右,王某、彭某和洪某在一起时,王某告诉他们赵某不情愿与他发生关系。彭某表示赵某在喝酒的时候与他有亲热互动,于是决定试探一下是否可以与她发生性关系,于是三个人回到了酒店。王某用手机扫码开门,让彭某进入房间,而他自己和洪某在房间外等候。
彭某趁着赵某喝醉而失去意识的时候,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然后离开了现场。11月27日凌晨4点左右,有人拨打110报警称在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的一家公寓酒店发生了强奸案。现在所有嫌疑人都已经落网,刑警大队已经立案侦办这起强奸案,计划对彭某和王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那三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男老师为什么和一个已经上了大学的女大学生蛮缠不清,他三个人为什么会在ktv这种高危场所出入呢?俗话说的好:“独木不成林。”这句俗语说的就是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办不成大事。
这句话用到这里正合适,一个人被拒绝了一次之后,会怀疑自己,但是一个群体中的一个人受挫了之后,然后其他人反而会被激发一种虚荣心,想要去证明自己比别人行。于是就上演了这么一出让人感到极其荒唐和无奈的一幕。
这个例子正好就是“朋友多了路好走”以及“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常识的反面,于是我们应该反思我作为一个个体到底是什么样的个体,这种个体有什么优点或是缺陷,哪些是要继承,哪些是要去摒弃的。我们作为个体,要依附到什么样的集体,什么样的集体是我们要争先恐后地去加入,什么样的的集体是我们要毅然决然地舍弃。
2.最后我想说的是“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自己作为一个年轻女性,而且还在校园内,但是校园作为一个遮风挡雨的象牙塔似乎已经让我们逃避了太多本应该知道的约定俗成的常识。
既然自己本就是那种爱玩,爱风流,经常出入那种夜场或者酒吧的女人。那么发生了这种事情,自己就得负主要的责任。
话说腿长在自己身上,他们邀约你完全可以不去,他们强行把你带到这里完全可以挣脱,或者去求助于其他人。
再说了他们那些人为什么会邀约这名受害者呢,难道不是自己释放给他们好撩,好发生关系的信号吗?自己去或者不去自己是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也没人逼着自己去,就算自己不是这种easygirl,被这种劣迹老师邀约,义正言辞地拒绝就好了,也就没了后续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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