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大“网红”

摊上大事了

因欠款且拒不支付

被申请法院执行

坐拥近百万粉丝的“网红”张某(化姓)拖欠房东大额房租,即便经法院判决后依然拒不支付。淮安区法院日前通过其官方抖音号发布了对张某的执行悬赏公告。

抖音截图

2019年2月,张某与房东王某(化姓)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王某将其门面房租赁给张某,为期三年,年租金12万元。租赁期满后,张某只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并向王某出具了金额为24万元的欠条。后来,王某多次向张某追索欠款未果,便向淮安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过审理,法官判决张某向王某支付租金24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王某便向淮安区法院申请执行。

淮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张博荣多次与张某联系,张某并未理会,后经查询,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张博荣通过王某提供的线索,发现张某是一名“网红”,其账号内商品成交额达到200多万元

淮安区法院经研究,决定查封张某的账户钱包,同时通过抖音号、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引来数十万网友围观。仅过了一天,张某就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法官要求支付租金。

另外

淮安市盱眙县 人民法院

日前也发出悬赏公告

大额奖励寻人

凡向该院提供线索

找到下列被执行人下落

并由该院对其予以实际控制的

将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

盱眙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盱眙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悬赏人:沈明凤

出生日期:1966年1月19日

户籍地: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穆店镇永华村沈庄组7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3019660119****

执行标的:1171822.99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3)苏0830执1855号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由本院对其予以实际控制的,将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517-88201669、0517-83589770

联系人:黄法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举报人提供的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属实,执行法官依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对其予以实际控制的,盱眙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悬赏金额奖励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特别提醒:悬赏有效期内,两人以上提供线索的,悬赏金由在先登记的举报人享有。

图文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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