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辽宁省特色产业园区创建与认定办法(暂行)》(辽商开发〔2023〕69号)和《关于开展省级特色产业园区创建和认定的通知》相关要求,省商务厅对38家申报的产业园区材料进行评审。经审核,现将2023年辽宁省特色产业园区名单公示如下:

1.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

2.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3.大连瓦房店轴承产业开发区轴承产业园

4.大连长兴岛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

5.辽宁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

6.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仪器仪表产业园

7.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

8.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菱镁产业园

9.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新型节能环保材料产业园

10.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粮食加工及物流产业园

公示期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联系我厅,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张涵宇

联系方式:024-86892298-9201

来源| 辽宁省商务厅

声明| 公众号转载此文,是出于传播更多创业信息之意,仅供读者参考。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来源于官方网站,以官方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本声明将适用本平台所有时间分享与转载的文章,谢谢您的合作!

添加好友,获取更多服务

关注公众号,后台发送消息

更多问题请点击公众号聊天页面的在线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