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5年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积极探索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路径,全力推进人才资源互通、人才平台共建、人才服务共享。为了解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成效,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以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助推长三角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近年来,长三角人才一体化的雏形逐渐形成。在“十三五”期间,科技人才在长三角三省一市跨区域流动达到165万人次,研发经费、人才、平台、设施等创新资源要素在长三角地区加速集聚。2022年,长三角地区每万人拥有研发人员71.18人年,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7.07人年。同时,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已集聚各类服务机构3000余家,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已在上海、浙江全域,以及江苏、安徽两省部分区域实现通用,今年又新纳入了苏州、南通两市。

此外,长三角人才一体化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人才流动障碍进一步消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成立后,2021年出台了首个跨省域《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了《关于促进示范区人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20条示范区人才建设的支持政策,20条综合性人才政策措施。同时,长三角区域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自2021年12月1日起全面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破除人才流动的瓶颈障碍。

然而,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长三角人才一体化亟待更好地由理念转化为现实。例如,各地重点产业重合度较高、错位发展不够明显,导致人才竞争困境。此外,人才流动困境仍较普遍,尽管建立了区域间协调机制,但人才政策协调性、整体性相对不足,人才平台多以服务本地人才为主,未能有效推动人才跨行政区域交流和共享。同时,长三角各地人才互认、准入标准不统一,高端人才流动受阻。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多措并举来筑牢人才之基。一方面,可以依托高端平台,在浙江建设“人才飞地”,支持长三角各地市与浙江深化人才合作。另一方面,可以打破边界,探索虚拟大学园区等“云上建设”,支持跨区域、跨组织开展科研合作和人才互聘互访。此外,还需要加快人才准入、审批步伐,建立健全跨区域人才流动政策和一体化政策框架。同时,完善人才一体化评价体系,统一认证服务标准,探索国际通行的人才评价方法和互认机制。另外,改革人才一体化配套体制机制,推进各领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的激励力度。

长三角人才一体化的推进将为长三角地区的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和发展能级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形成更加协同发展、高效率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