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涉毒案件。被告人名叫张小小,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重庆法院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以来,首次曝光涉嫌依托咪酯的涉毒案件。

据了解,张小小有多年吸毒史。2023年9月,为了非法牟利,张小小以每个250元的价格从别人那里购买了几个含有依托咪酯溶液的电子烟弹。10月12日晚,张小小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国家列为精神药品管制后,以每个600元的价格在南岸区某健身房附近向他人销售了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在交易完成准备离开的时候,张小小被民警当场抓获。经过调查,现场共有3个依托咪酯电子烟弹(溶液净重分别为1.59克、1.51克、1.56克)。张小小在被捕后供认了犯罪事实。

据承办法官介绍,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被用作非巴比妥类静脉催眠药物,主要用于全麻诱导和短时手术麻醉。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后,人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的状态;大剂量吸食会导致脾气暴躁、呼吸暂停等情况。长期大剂量使用依托咪酯容易导致死亡。

2023年9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起,非法贩卖和吸食依托咪酯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刑事审判中,1克依托咪酯相当于0.4克海洛因的定罪量刑。在考虑到张小小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等因素后,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记者:余志斌 实习生:马翰松)

来源: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