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1日,正宁县宫河镇银百高速宫河连接线处,发生一起小型客车驶出路外碰撞树木起火燃烧的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庆阳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彻查事故原因,依法追责,举一反三,溯源整改事故隐患。针对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庆阳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了问责。

4月21日4时22分,正宁县榆林子镇驾驶人徐某某驾驶甘MAYxxx号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4人)由宁县驶往正宁县,从银百高速公路宫河收费站驶出,沿银百高速公路与211国道连接线由北向南行至“T”型路口(正宁县宫河镇境内段),车辆冲出路外碰撞树木起火燃烧,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经调查,当事人徐某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醉酒驾驶、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这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路面执法管控不到位,庆阳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形势严峻;二是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肇事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暴露出正宁县榆林子镇政府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村民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乡镇“两站三员”履行职责不到位;三是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中的3名当事人在正宁县山河镇西关村棚户区安置工程工地施工,涉及的甘肃建投建设有限公司以及项目部驻地的山河镇政府对劳务场站安全检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没有具体落实。

为深刻吸取教训,压实责任,庆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正宁县“4·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处理意见,对不正确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的7家责任单位和6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来源:甘肃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