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献血
“听说血站采集血液是为了营利,真的吗?”
“无偿捐献的血液可以用于私人买卖吗?”
“无偿捐献的血液去哪儿是合法的?”
关于以上种种疑问,
小编结合《献血法》、
《浙江省实施<献血法>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为大家一一解答。
问题一:“听说血站采集血液是为了营利,真的吗?”
解答:当然是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八条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所以,现在社会上很多人认为血站采集的血液是为了营利,谋取金钱,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也会给无偿献血公益事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秉承初心,无私奉献,为公益事业贡献一份正能量。
问题二:“无偿捐献的血液可以用于私人买卖吗?”
解答:当然不行,这样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在我国,买卖血液属于违法行为。血液不是商品,一旦允许血液进行买卖,一系列因逐利而带来的社会问题就会随之而来,如造假、隐瞒病史、血头强迫买卖、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等等。因此,安全血液来源于献血者们的无偿捐献,我国鼓励公民自愿无偿献血。
问题三:“无偿捐献的血液去哪儿是合法的?”
解答:无偿捐献的血液用于临床,挽救病患生命才是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一条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据近几年的数据统计,献血者无偿捐献的血液主要用于癌症、血液系统疾病者,贫血疾病者,外科手术患者等病患的临床输血救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相关规定,也发扬了人道主义精神,所以是合法合规的。
延伸
依法献血,无损健康。“依法献血”专栏持续推送中,为大家解读更多献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欢迎大家转发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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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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