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交通事故,却在全国引发了大家的关注和热议。
近日,一段视频显示,广州一儿童快速穿越马路撞上了对面正常行驶的电动车,造成该名儿童受到伤害。这本来是一个很小的交通事故,却因为法院的一纸判决引发轩然大波。
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电动车主承担七成责任,赔偿2600多元。但凡看到了该视频的人,第一印象就是这种交通事故,该名男童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视频显示,全程看不出电动车主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而该男童主动撞击电动车的行为,让这种事故根本无法避免。
虽然电动车主的责任可谓是微乎其微,但是法院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由,要求该电动车主承担7成责任。
这个判决依据给广大的民众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普法,那就是我们国家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对于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还是相当到位的。
只要我们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个判决也就合情合理,因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我们的所有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只不过这次引起如此大的反响,仅仅是因为我们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宣传还远远不够。
值得一提的是,当今的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的成就可谓是有目共睹,颇有成效。特别是扫黑除恶以来,以往那些以权谋私,仗势欺人的法制环境大为改观。
动不动找人找关系,枉法违法的事件明显减少,特别是在涉及到民生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可谓是少之又少。
在本案中,法官根本不可能为了私利,在这个案子中徇私枉法。因为一是大环境不允许,二是民众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想糊弄人没这么容易。
既然法官没有了私利可徇,那么这个判决就是合情合理公正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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